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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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2023-JKEDSR-F3007)

一、项目名称

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KEDSR-F3007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0万元

四、项目概况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负责自动售货机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运营。

2、中标人必须具备:自动售货机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储备能力、集中采购配送能力。

3、中标人不得对自动售货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分租,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

5、中标人应保护好招标人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经营的设施设备,如需要整修须征得招标人同意,造成损坏的, (略) 场价赔偿。

6、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政审、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7、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用电等相关费用。

8、中标人自行承担自动售货机的经营风险。招标人按照约定提供经营场所,不干预中标人正常经营活动,不承担中标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

9、 中标人须在提供的场所安装自动售货机,负责供货、经营、维护等,保证自动售货设备正常运营。

10、供应商在当地应具有充足货源及配送车辆、人员。

(二)经营范围

1、食品、饮料、香烟、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等商业服务项目的开展,依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无人售货机需具备制冷功能。

2、中标人不得在单位内经营或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单位明令禁止的项目及商品,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具体商品须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上架。

(三)相关费用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设预算价。本次采购项目针对无人自动售货机拟售商品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必须高于15%(参考价格为单位周边家乐福、大润发等大型商超同品牌、同型号品种价格且含优惠,招标人定期对周边大型商超进行实地考察询价)。

2、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营业场地(10平方米左右,以实际为准),投标人自主经营,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场地使用费、占用费,收取设备运营电费(电表需中标人自行安装)。

3、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无人自动售货机商业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购置,运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四)其他经营要求

1、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

2、中标人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无保存期(保质期)的商品,招标人需定期检查销售商品,严禁出现过期商品上架售卖,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3、中标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

4、无人售货设备中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招标人监督,严格按投标约定,落实商品折扣。

5、中标人应及时受理消费者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诉,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6、中标人经营的商品种类根据招标人需要协商调整,经营商品应是国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

7、中标人经营时间应按招标人要求协商确定。

8、项目运营模式

招标人免费提供运营场地,中标人自行安装自动售货设备(设备需符合保密要求,确保无摄像头、GPS定位及录音装置),根据需求定期补充商品,自行承担运营场所装修及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需向我部缴纳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运营合同期限1年。

9、招标人单位监督机构定期收集消费群体意见,对价格高于约定优惠价的商品,招标人有权责令整改或下架,消费群体满意度测评连续2次低于90%或经2次约谈提醒仍不予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合同,并视情扣除不低于20%的违约金。

三、经济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期限:一年,即合同签订日起至次年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止。

2.续签条款:运营期间满意度达到相关文件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和原合同中续签条款履行续签手续,不再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总期限(含续签部分)不超过3年。

3.服务项目地址: (略) 皇 (略) 铁 (略) (略) 清 (略) 太 (略) 黑 (略) (略) 东丰县

拟采取分包形式组织招标,供应商选取①②③一包,⑤⑥一包,④⑦一包。本项目兼中兼得。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服务期间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供应商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 *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3.*方提供设备不得安装无线、蓝牙、WIFI、热点、音视频采集设备、定位功能模块。

4.*方提供设备为国产自主品牌。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填写预研建议、意见反馈表,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预研和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出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 024-*

地 址:辽宁沈阳

,辽宁, (略) ,皇姑区, (略) , (略) , (略) ,太和区,黑山县, (略) ,铁岭县,吉林, (略) ,东丰县,沈阳,抚顺,锦州,铁岭,吉林,辽源,024-2

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2023-JKEDSR-F3007)

一、项目名称

某部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KEDSR-F3007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0万元

四、项目概况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负责自动售货机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运营。

2、中标人必须具备:自动售货机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储备能力、集中采购配送能力。

3、中标人不得对自动售货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分租,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

5、中标人应保护好招标人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经营的设施设备,如需要整修须征得招标人同意,造成损坏的, (略) 场价赔偿。

6、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政审、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7、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用电等相关费用。

8、中标人自行承担自动售货机的经营风险。招标人按照约定提供经营场所,不干预中标人正常经营活动,不承担中标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

9、 中标人须在提供的场所安装自动售货机,负责供货、经营、维护等,保证自动售货设备正常运营。

10、供应商在当地应具有充足货源及配送车辆、人员。

(二)经营范围

1、食品、饮料、香烟、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等商业服务项目的开展,依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无人售货机需具备制冷功能。

2、中标人不得在单位内经营或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单位明令禁止的项目及商品,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具体商品须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上架。

(三)相关费用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设预算价。本次采购项目针对无人自动售货机拟售商品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必须高于15%(参考价格为单位周边家乐福、大润发等大型商超同品牌、同型号品种价格且含优惠,招标人定期对周边大型商超进行实地考察询价)。

2、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营业场地(10平方米左右,以实际为准),投标人自主经营,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场地使用费、占用费,收取设备运营电费(电表需中标人自行安装)。

3、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无人自动售货机商业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购置,运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四)其他经营要求

1、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

2、中标人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无保存期(保质期)的商品,招标人需定期检查销售商品,严禁出现过期商品上架售卖,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3、中标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

4、无人售货设备中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招标人监督,严格按投标约定,落实商品折扣。

5、中标人应及时受理消费者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诉,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6、中标人经营的商品种类根据招标人需要协商调整,经营商品应是国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

7、中标人经营时间应按招标人要求协商确定。

8、项目运营模式

招标人免费提供运营场地,中标人自行安装自动售货设备(设备需符合保密要求,确保无摄像头、GPS定位及录音装置),根据需求定期补充商品,自行承担运营场所装修及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需向我部缴纳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运营合同期限1年。

9、招标人单位监督机构定期收集消费群体意见,对价格高于约定优惠价的商品,招标人有权责令整改或下架,消费群体满意度测评连续2次低于90%或经2次约谈提醒仍不予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合同,并视情扣除不低于20%的违约金。

三、经济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期限:一年,即合同签订日起至次年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止。

2.续签条款:运营期间满意度达到相关文件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和原合同中续签条款履行续签手续,不再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总期限(含续签部分)不超过3年。

3.服务项目地址: (略) 皇 (略) 铁 (略) (略) 清 (略) 太 (略) 黑 (略) (略) 东丰县

拟采取分包形式组织招标,供应商选取①②③一包,⑤⑥一包,④⑦一包。本项目兼中兼得。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服务期间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供应商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 *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3.*方提供设备不得安装无线、蓝牙、WIFI、热点、音视频采集设备、定位功能模块。

4.*方提供设备为国产自主品牌。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填写预研建议、意见反馈表,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预研和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出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 024-*

地 址:辽宁沈阳

,辽宁, (略) ,皇姑区, (略) , (略) , (略) ,太和区,黑山县, (略) ,铁岭县,吉林, (略) ,东丰县,沈阳,抚顺,锦州,铁岭,吉林,辽源,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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