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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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5 14:41|发布单位: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8|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中 (略) ( (略) (略) )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8室, (略) (或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Q2023-*ZF(W)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5513

3、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 (略) (略) )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36(万元)

6、最高限价:22.3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共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采购预算:22.36万元
(4)最高限价:22.36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承接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8室, (略) (或网上获取或邮寄)

3、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的,*@*63.com(或邮寄至我司)同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称。我司将按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磋商文件。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资料(电邮或快递)的时间为准。网上获取及邮寄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时效性如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的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 (略) 2310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 (略) 23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含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的,作无效标处理。
2.我司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收响应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A20栋10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帆、马荫荫

电 话:027-*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5 14:41|发布单位: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8|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中 (略) ( (略) (略) )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8室, (略) (或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Q2023-*ZF(W)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5513

3、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 (略) (略) )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项目政府采购计划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36(万元)

6、最高限价:22.3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共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盘龙康复医学中心日常绿化养护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采购预算:22.36万元
(4)最高限价:22.36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承接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8室, (略) (或网上获取或邮寄)

3、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的,*@*63.com(或邮寄至我司)同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称。我司将按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磋商文件。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资料(电邮或快递)的时间为准。网上获取及邮寄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时效性如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的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 (略) 2310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 (略) 23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含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的,作无效标处理。
2.我司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收响应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A20栋10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帆、马荫荫

电 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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