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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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采购意向

意向公示

(略)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发布日期
12022-2023采暖期供热价格补贴资金复核负责2022-2023采暖期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铁西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供热价格补贴资金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505月2023年4月12日
2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1.合同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完为止)。 2.按照区域划分,对合同期内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住房租赁新建、改建项目,对项目的建设(改建)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对配建租赁住房项目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对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50010月2023年8月28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意向公示

(略)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5(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发布日期
12022-2023采暖期供热价格补贴资金复核负责2022-2023采暖期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铁西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供热价格补贴资金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505月2023年4月12日
2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1.合同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完为止)。 2.按照区域划分,对合同期内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住房租赁新建、改建项目,对项目的建设(改建)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对配建租赁住房项目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对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50010月2023年8月28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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