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1188)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1188

(三)项目概况:

本次机房改造项目分为两部分:

1、机房一改造:机房总面积97平米,配电室20平米,机房面积77平米,共设置1组冷通道封闭系统、25台服务器机柜、4台行间精密空调、2套分体空调、1台强电列头柜、2台120KVA UPS主机及后备30分钟蓄电池、消防气灭钢瓶等;包含的系统:装修系统(含拆改)、供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柜微模块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暖通系统、安防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组成。

2、机房二改造:机房总面积65.74平,原有1台20KVA UPS主机、2套电池柜、5台服务器机柜;新增加5台服务器机柜、2台分体空调、1套视频监控设备;包含的系统:装修系统(含拆改)、供电系统、机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系统、安防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组成。

(四)预算金额:443万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9月7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 系 人:高工;

(四)地址: (略) 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010-*。

2023年8月30日


, (略)

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1188)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京某部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1188

(三)项目概况:

本次机房改造项目分为两部分:

1、机房一改造:机房总面积97平米,配电室20平米,机房面积77平米,共设置1组冷通道封闭系统、25台服务器机柜、4台行间精密空调、2套分体空调、1台强电列头柜、2台120KVA UPS主机及后备30分钟蓄电池、消防气灭钢瓶等;包含的系统:装修系统(含拆改)、供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柜微模块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暖通系统、安防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组成。

2、机房二改造:机房总面积65.74平,原有1台20KVA UPS主机、2套电池柜、5台服务器机柜;新增加5台服务器机柜、2台分体空调、1套视频监控设备;包含的系统:装修系统(含拆改)、供电系统、机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系统、安防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组成。

(四)预算金额:443万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9月7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 系 人:高工;

(四)地址: (略) 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010-*。

2023年8月30日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