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关于购买服务项目?的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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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关于购买服务项目?的意向公告

(略) 民政局关于购买服务项目的意向公告

(略) 民政局决定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域

(略)

三、服务资金及服务内容

(一)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技术护理知识、生活照料知识、康复护理知识、心理护理的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

(二)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城镇社区的60岁以上享受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民政救助对象,或居住在农村、 (略) 、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家政保洁、理发、量血压、测血糖、精神慰藉、护理等关爱服务。

(三)为低保户、单亲家庭小学生提供智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提供如书法、绘画等兴趣活动的培训服务,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旨在缓解低保户、单亲家庭小学生心理压力,增强自信心,提升学习动力,更好融入学校、融入家庭。

(四)为幼儿家庭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幼儿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培训,通过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学前教育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作用,增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为困境、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困境、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提供精准关爱和服务,加强监测预防,确保儿童得到家庭监护照料、亲情关爱、社会融入。

(六)溺水安全教育及防汛抗洪方面的培训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推进溺水安全教育和防汛抗洪安全教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以下统称“四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溺水安全意识。

(七)关爱社区老年人健身运动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改善老年人活动形式单一、社会参与度低的状况,让老年生活更有质感,提升幸福指数。

(八)监管服务项目。项目资金4.27万元, (略) 民政局购买服务项目和自治区下拨资金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四、公告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请有意向且符合服务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关注本公告后的具体招标公告。

电话:0470-*。

(略) 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略) 民政局关于购买服务项目的意向公告

(略) 民政局决定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域

(略)

三、服务资金及服务内容

(一)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技术护理知识、生活照料知识、康复护理知识、心理护理的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

(二)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城镇社区的60岁以上享受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民政救助对象,或居住在农村、 (略) 、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家政保洁、理发、量血压、测血糖、精神慰藉、护理等关爱服务。

(三)为低保户、单亲家庭小学生提供智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提供如书法、绘画等兴趣活动的培训服务,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旨在缓解低保户、单亲家庭小学生心理压力,增强自信心,提升学习动力,更好融入学校、融入家庭。

(四)为幼儿家庭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幼儿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培训,通过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学前教育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作用,增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为困境、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关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困境、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提供精准关爱和服务,加强监测预防,确保儿童得到家庭监护照料、亲情关爱、社会融入。

(六)溺水安全教育及防汛抗洪方面的培训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推进溺水安全教育和防汛抗洪安全教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以下统称“四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溺水安全意识。

(七)关爱社区老年人健身运动服务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改善老年人活动形式单一、社会参与度低的状况,让老年生活更有质感,提升幸福指数。

(八)监管服务项目。项目资金4.27万元, (略) 民政局购买服务项目和自治区下拨资金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四、公告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请有意向且符合服务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关注本公告后的具体招标公告。

电话:0470-*。

(略) 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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