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民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柳河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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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民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柳河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柳河县民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柳河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 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项目1、社会救助入户购买服务内容 协助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的家计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截止2023年8月份数据,城市低保4052户,其中重点保障对象1795户,一般保障对象2257户;农村低保对象8166户,其中重点保障对象5450户,一般保障对象2716户;特困供养人员1814户。 按照全县区域内覆盖面的远近距离平均计算,每人每天调查15户,按公务员全年工作日251天计算,每2人一组可完成3765户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文件要求,“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根据我县2023年8月份救助对象数据计算,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次数应是19005户次,所以,需要10人,5个组完成此项工作。 2、未成年人保护购买服务内容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摸清各类儿童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题培训,适时开展志愿者、监护人和社工队*的培训;加强《未保法》、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组织未保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实施个案帮扶、建立儿童之家十点、积极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对有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柳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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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柳河县民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柳河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 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项目1、社会救助入户购买服务内容 协助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的家计调查,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截止2023年8月份数据,城市低保4052户,其中重点保障对象1795户,一般保障对象2257户;农村低保对象8166户,其中重点保障对象5450户,一般保障对象2716户;特困供养人员1814户。 按照全县区域内覆盖面的远近距离平均计算,每人每天调查15户,按公务员全年工作日251天计算,每2人一组可完成3765户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文件要求,“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根据我县2023年8月份救助对象数据计算,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次数应是19005户次,所以,需要10人,5个组完成此项工作。 2、未成年人保护购买服务内容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摸清各类儿童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题培训,适时开展志愿者、监护人和社工队*的培训;加强《未保法》、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组织未保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实施个案帮扶、建立儿童之家十点、积极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对有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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