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机电工程施工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机电工程施工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 (略)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2号)和《 (略)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4号)和《关于调整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 (略) 滨海新区,北起疏港三线立交、南至海滨大道临港主线收费站,全长约21.8km。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范围内龙门架设备更换(包含卡口摄像头、测速雷达、广播等设备);可变情报板更换、智能交通设施以及海河大桥桥梁照明及供配电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造)、扩建或维修)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9934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 (略)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2号楼 | 地 址: | (略) 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房恩凯 | 联系人: | 刘亚彬、曹玉琴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9934 |
2023年9月4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 (略)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2号)和《 (略)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4号)和《关于调整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滨大道(S11)提升改造工 (略) 滨海新区,北起疏港三线立交、南至海滨大道临港主线收费站,全长约21.8km。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范围内龙门架设备更换(包含卡口摄像头、测速雷达、广播等设备);可变情报板更换、智能交通设施以及海河大桥桥梁照明及供配电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造)、扩建或维修)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9934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 (略)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2号楼 | 地 址: | (略) 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房恩凯 | 联系人: | 刘亚彬、曹玉琴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9934 |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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