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3批-2023业务辅助规范化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3批-2023业务辅助规范化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 (略) 建设局2023年度(第1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2023业务辅助规范化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 (略) 建设局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共一个包,涉及劳务服务人员20人;劳务服务人员工作内容为政务服务辅助性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供应商只承接劳务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本次采购所涉及的20名劳务服务人员,仍与采购人存在未结束的编外聘用关系的人员,供应商应续存劳动关系并维持其原薪酬标准,非续聘其他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允许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同时中标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员工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供应商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费用明细表,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参培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有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劳务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等。 8.接收采购人现有人员时,负责处理因采购人单方面解除现有人员劳关系及因政策变动需解除现有人员劳动关系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本次采购涉及人员为目前承担采购人单位工作未结束的原聘人员,故派驻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标准等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 10.供应商招聘人员要求: 1)劳务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上); 2)经验:具有规划、自然资源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功底;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只承接劳务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本次采购所涉及的20名劳务服务人员,仍与采购人存在未结束的编外聘用关系的人员,供应商应续存劳动关系并维持其原薪酬标准,非续聘其他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允许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同时中标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员工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供应商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费用明细表,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参培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有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劳务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等。 8.接收采购人现有人员时,负责处理因采购人单方面解除现有人员劳关系及因政策变动需解除现有人员劳动关系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本次采购涉及人员为目前承担采购人单位工作未结束的原聘人员,故派驻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标准等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 10.供应商招聘人员要求: 1)劳务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上); 2)经验:具有规划、自然资源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功底;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 | 182.*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 (略) 建设局
2023年09月06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 (略) 建设局2023年度(第1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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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业务辅助规范化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 (略) 建设局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共一个包,涉及劳务服务人员20人;劳务服务人员工作内容为政务服务辅助性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供应商只承接劳务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本次采购所涉及的20名劳务服务人员,仍与采购人存在未结束的编外聘用关系的人员,供应商应续存劳动关系并维持其原薪酬标准,非续聘其他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允许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同时中标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员工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供应商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费用明细表,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参培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有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劳务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等。 8.接收采购人现有人员时,负责处理因采购人单方面解除现有人员劳关系及因政策变动需解除现有人员劳动关系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本次采购涉及人员为目前承担采购人单位工作未结束的原聘人员,故派驻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标准等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 10.供应商招聘人员要求: 1)劳务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上); 2)经验:具有规划、自然资源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功底;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只承接劳务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服务费用。 ★2.本次采购所涉及的20名劳务服务人员,仍与采购人存在未结束的编外聘用关系的人员,供应商应续存劳动关系并维持其原薪酬标准,非续聘其他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允许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同时中标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员工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供应商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费用明细表,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参培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有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劳务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等。 8.接收采购人现有人员时,负责处理因采购人单方面解除现有人员劳关系及因政策变动需解除现有人员劳动关系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本次采购涉及人员为目前承担采购人单位工作未结束的原聘人员,故派驻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标准等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 10.供应商招聘人员要求: 1)劳务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上); 2)经验:具有规划、自然资源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功底;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 | 182.*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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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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