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水利局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绥德县水利局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采购内容:1.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2.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该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完成地质灾害险性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完成评审。;主要功能或目标: 通过资料的搜集、野外实地调查,阐明评估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评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为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和用地审批提供依据。;需满足的要求:1.需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资质。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 3.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2003年11月24日)、《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2017年9月29日)、《 (略) 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05号,2017年11月22日)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应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阐明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评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评估有据,符合实际,内容齐全,文图真实,工作质量达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的相关规定。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通过专家评审合格的成果报告。 7.提交最终符合采购要求的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 | 20.00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绥德县水利局
2023年09月0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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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采购内容:1.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2.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该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完成地质灾害险性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完成评审。;主要功能或目标: 通过资料的搜集、野外实地调查,阐明评估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评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为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和用地审批提供依据。;需满足的要求:1.需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资质。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 3.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2003年11月24日)、《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2017年9月29日)、《 (略) 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05号,2017年11月22日)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应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阐明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评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评估有据,符合实际,内容齐全,文图真实,工作质量达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的相关规定。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通过专家评审合格的成果报告。 7.提交最终符合采购要求的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 | 20.00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绥德县水利局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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