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第四 (略) 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 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 (略) 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 (略) 所有支出( (略) 本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兵团转移支付、师市本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券、国有企业财政资金、援疆资金等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并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1. (略) 本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1.2撰写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设立、审核管理服务。 2.1指导并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含部门预算安排、年中追加、上级专项)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2绩效目标批 (略)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地区项目支出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3年度预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 (略) 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 (略) 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3.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服务。 3.1在每个重点监控月10日前,审核本级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3.2在每个重点监控月终了15日内,撰写绩效监控情况报告。 3.3根据要求,审核部门单位上报的单位整体绩效监控结果,对出现较大偏差的,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 3.4根据要求, (略) 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工作报告。 4.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总结、考核管理服务。 4.1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结束后, (略) 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 (略) 本级部门单位上报绩效管理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说明材料、自评表、自评报告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综合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做好公开准备工作。 5. (略) 重点部门单位、项目(由财政局选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开展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同预算单位绩效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座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二是了解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了解单位在部门管理及履职情况,为年末部门整体评价提供更充分的评价依据。出具评价报告, (略) 财政局、各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6. (略) 各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 | * | 2023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2023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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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四 (略) 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 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 (略) 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 (略) 所有支出( (略) 本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兵团转移支付、师市本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券、国有企业财政资金、援疆资金等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并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1. (略) 本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1.2撰写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设立、审核管理服务。 2.1指导并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含部门预算安排、年中追加、上级专项)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2绩效目标批 (略)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地区项目支出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3年度预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 (略) 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 (略) 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3.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服务。 3.1在每个重点监控月10日前,审核本级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3.2在每个重点监控月终了15日内,撰写绩效监控情况报告。 3.3根据要求,审核部门单位上报的单位整体绩效监控结果,对出现较大偏差的,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 3.4根据要求, (略) 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工作报告。 4.根据相关文件 (略) 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总结、考核管理服务。 4.1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结束后, (略) 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 (略) 本级部门单位上报绩效管理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说明材料、自评表、自评报告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综合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做好公开准备工作。 5. (略) 重点部门单位、项目(由财政局选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开展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同预算单位绩效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座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二是了解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了解单位在部门管理及履职情况,为年末部门整体评价提供更充分的评价依据。出具评价报告, (略) 财政局、各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6. (略) 各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 | * | 2023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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