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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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7: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标的名称: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卫站购置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需满足的要求: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卫站购置一批医疗设备、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包括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便携式B超、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本项目采购包的所有产品为新城社卫站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所需,用于诊疗服务和预防接种服务,因此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要求更为严苛,且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便携式B超、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设备的生产厂家为大型企业,如果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将会无法完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099,400.0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09月07日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7: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标的名称: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卫站购置医疗设备配置一批
需满足的要求: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卫站购置一批医疗设备、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新城社卫站医疗设备配置一批,包括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便携式B超、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本项目采购包的所有产品为新城社卫站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所需,用于诊疗服务和预防接种服务,因此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要求更为严苛,且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便携式B超、数字化疫苗后补式冷库和数字化门诊管理系统等设备的生产厂家为大型企业,如果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将会无法完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099,400.0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万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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