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通辽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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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通辽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更新等专项规划
采购内容: (略) (略) 更新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和中心 (略) 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内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略) 高质量发展。 (略) (略) 更新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和中心 (略) 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研究范围为《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西至 G304 国道、北至北外环、东至新鲁高速公路、南至铁路编组站和机场区域,总面积为 2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6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3年-2035年。编制工作重点突出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对中心城区涉及道路交通设施、城市海 (略) 更新片区的空间利用内容作出系统性安排,补充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并指导详细规划编制
需满足的要求: (略) 中心城区内外、客货、快慢和近远期交通发展,规划以“便捷、高效、绿色、宜人”为基本要求,着眼于高起点,立足存量提升,创新规划编制内容,着力塑造支撑通辽发展的绿色可持续综合交通体系。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实施方 (略) 更新项目的落地实施。 (略) 建设的国家目标要求(2 (略) 建成区80%的面积 (略) 建设要求),同 (略) 系统化全域 (略) (略) 。
707.000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9月1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更新等专项规划
采购内容: (略) (略) 更新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和中心 (略) 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内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略) 高质量发展。 (略) (略) 更新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和中心 (略) 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研究范围为《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西至 G304 国道、北至北外环、东至新鲁高速公路、南至铁路编组站和机场区域,总面积为 2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6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3年-2035年。编制工作重点突出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对中心城区涉及道路交通设施、城市海 (略) 更新片区的空间利用内容作出系统性安排,补充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并指导详细规划编制
需满足的要求: (略) 中心城区内外、客货、快慢和近远期交通发展,规划以“便捷、高效、绿色、宜人”为基本要求,着眼于高起点,立足存量提升,创新规划编制内容,着力塑造支撑通辽发展的绿色可持续综合交通体系。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实施方 (略) 更新项目的落地实施。 (略) 建设的国家目标要求(2 (略) 建成区80%的面积 (略) 建设要求),同 (略) 系统化全域 (略) (略) 。
707.000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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