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机关门诊微压氧舱意向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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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医院机关门诊微压氧舱意向招标预告


某部医院机关门诊微压氧舱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机关门诊微压氧舱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微压氧舱


1.容纳人数2人,舱体外尺寸:长≤2800mm,宽≤1600mm,高≤2000mm。

2.工作介质:空气。

3.工作时舱内实际压力:0.12MPa≤空气加压≤0.16MPa。

4.工作噪音≤65dB。

5.配备制氧系统,21%<工作时舱内氧浓度≤25%。

6.座椅(沙发)可调节,满足坐位、仰卧位。

7.空调系统;分体式冷暖空调机,确保舱内温度20-25℃。

8.照明系统:采用冷光源照明,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9.控制台包括氧浓度、舱内压、温度、湿度、对讲、空调、应急呼叫、报警等参数。

10.安全防范项目:具有应急卸压阀,供、排氧系统配有相应安全阀,配备应急呼叫装置或应急报警器。

11.相关配置需安装固定在舱体上,便于舱体移动装运。

12.保质期两年。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57万元 ;

3.最高限价: 57万元 ;

4.本项目第 / 包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 / 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采购机构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若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内,受到1至3年禁止性处理且申请再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在缴纳要求上,供应商自主自愿决定,不再申请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可不缴纳;缴纳后给予供应商改过机会,3年内未再次受到禁止性处理的,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在缴纳额度上,参照国家政府采购罚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区分违规档次,梯次设置标准,即,受到1年、2年、3年禁止性处理的,分别缴纳采购预算金额1%、1.5%、2%,最低为10万元,最高为200万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调研材料

(一)公司和产品的相关资质材料(包含法人代表授权、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意见建议(包括氧舱所需房间结构与大小,相应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合理性等);

(三)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备注:以上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材料递交方式:一是现场递交材料;二是快件(须保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送达,寄件人须付清邮寄费);

六、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

地 址: (略) 长乐区



某部医院机关门诊微压氧舱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机关门诊微压氧舱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微压氧舱


1.容纳人数2人,舱体外尺寸:长≤2800mm,宽≤1600mm,高≤2000mm。

2.工作介质:空气。

3.工作时舱内实际压力:0.12MPa≤空气加压≤0.16MPa。

4.工作噪音≤65dB。

5.配备制氧系统,21%<工作时舱内氧浓度≤25%。

6.座椅(沙发)可调节,满足坐位、仰卧位。

7.空调系统;分体式冷暖空调机,确保舱内温度20-25℃。

8.照明系统:采用冷光源照明,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9.控制台包括氧浓度、舱内压、温度、湿度、对讲、空调、应急呼叫、报警等参数。

10.安全防范项目:具有应急卸压阀,供、排氧系统配有相应安全阀,配备应急呼叫装置或应急报警器。

11.相关配置需安装固定在舱体上,便于舱体移动装运。

12.保质期两年。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57万元 ;

3.最高限价: 57万元 ;

4.本项目第 / 包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 / 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采购机构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若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内,受到1至3年禁止性处理且申请再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在缴纳要求上,供应商自主自愿决定,不再申请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可不缴纳;缴纳后给予供应商改过机会,3年内未再次受到禁止性处理的,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在缴纳额度上,参照国家政府采购罚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区分违规档次,梯次设置标准,即,受到1年、2年、3年禁止性处理的,分别缴纳采购预算金额1%、1.5%、2%,最低为10万元,最高为200万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调研材料

(一)公司和产品的相关资质材料(包含法人代表授权、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意见建议(包括氧舱所需房间结构与大小,相应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合理性等);

(三)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备注:以上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材料递交方式:一是现场递交材料;二是快件(须保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送达,寄件人须付清邮寄费);

六、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

地 址: (略) 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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