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系统升级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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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系统升级意向公开第1包

我单位拟对《某实验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有关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有关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实验系统升级

二、项目编号:2023-YKDZDK-F8001

三、经费预算:838万元

四、公示时限: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

五、项目概况

系统建设以原有1.0版实验系统为基础,制定典型某想定,复用已有数据、规则、模型资源和软件构件,区分延用、升级、新研三类不同的建设内容,遵循相关交互协议、技术标准和平台架构,攻关实验设计核心算法、实验方案样本空间优化、实验数据挖掘分析等核心技术,升级实验运控分系统、态势显示与采集分系统,研制实验设计分系统、实验分析分系统,打造实验系统2.0版(具体需求参数与联系人沟通)。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通过国军标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A类。

(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

(七)通过国军标5000A/5000B认证三级(含)以上。

七、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19个月内完成系统全部建设内容。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交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和调试。

3.交货地点: (略) 。

(二)售后服务

1.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 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人工热线技术服务解答技术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售后服务做到2小时内快速响应,48小时内到达维修点。超出质保期后,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 质保期内,承研方免费提供软件使用维护、缺陷修复和服务保障,软件功能迭代升级产生的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4. 质保期外,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经费,由采购方与承研方共同商定,协商的价格不高于承研方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所收取的合理费用。

5.承研方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用户使用培训、系统维护培训。培训地点和培训人数由采购方指定;用户使用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功能及使用方法;系统维护培训内容包括系统体系结构、软件组成、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操作、软件故障定位与排除,目的是掌握系统的维护方法。

6.在质量保证期内,承研方应无偿为大项活动保障任务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包括现场软件部署调试、软件故障维修、软件维护等,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7. 售后服务保障人员应具有承研方授权的售后服务资质。

(三)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2.承研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者提供项目研制及升级中涉及的技术文件资料。

3.承研方在系统驻场开发、集成联试、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采购方单位的相关保密规定。

(四)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研发及升级过程中产生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2.承研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本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使用限制及第三方侵权指控。

3.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并完成系统研制方案评审里程碑节点后,向承研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向承研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5%;剩余合同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方在接到承研方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30日内无息全额支付。

(六)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838万元(人民币,含税)。

(七)验收方式

合同*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等方式开展验收。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南老师,0551-*,*

柯老师,0551-*,*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ttp://**

,安徽, (略) ,合肥,0551-

我单位拟对《某实验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有关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有关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实验系统升级

二、项目编号:2023-YKDZDK-F8001

三、经费预算:838万元

四、公示时限: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

五、项目概况

系统建设以原有1.0版实验系统为基础,制定典型某想定,复用已有数据、规则、模型资源和软件构件,区分延用、升级、新研三类不同的建设内容,遵循相关交互协议、技术标准和平台架构,攻关实验设计核心算法、实验方案样本空间优化、实验数据挖掘分析等核心技术,升级实验运控分系统、态势显示与采集分系统,研制实验设计分系统、实验分析分系统,打造实验系统2.0版(具体需求参数与联系人沟通)。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通过国军标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A类。

(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

(七)通过国军标5000A/5000B认证三级(含)以上。

七、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19个月内完成系统全部建设内容。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交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和调试。

3.交货地点: (略) 。

(二)售后服务

1.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 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人工热线技术服务解答技术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售后服务做到2小时内快速响应,48小时内到达维修点。超出质保期后,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 质保期内,承研方免费提供软件使用维护、缺陷修复和服务保障,软件功能迭代升级产生的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4. 质保期外,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经费,由采购方与承研方共同商定,协商的价格不高于承研方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所收取的合理费用。

5.承研方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用户使用培训、系统维护培训。培训地点和培训人数由采购方指定;用户使用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功能及使用方法;系统维护培训内容包括系统体系结构、软件组成、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操作、软件故障定位与排除,目的是掌握系统的维护方法。

6.在质量保证期内,承研方应无偿为大项活动保障任务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包括现场软件部署调试、软件故障维修、软件维护等,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7. 售后服务保障人员应具有承研方授权的售后服务资质。

(三)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2.承研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者提供项目研制及升级中涉及的技术文件资料。

3.承研方在系统驻场开发、集成联试、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采购方单位的相关保密规定。

(四)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研发及升级过程中产生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2.承研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本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使用限制及第三方侵权指控。

3.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并完成系统研制方案评审里程碑节点后,向承研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向承研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5%;剩余合同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方在接到承研方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30日内无息全额支付。

(六)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838万元(人民币,含税)。

(七)验收方式

合同*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等方式开展验收。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南老师,0551-*,*

柯老师,0551-*,*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ttp://**

,安徽, (略) ,合肥,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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