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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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招标预告


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聚焦重要业务系统存在的资源无法全面监控、故障无法快速定位、异常无法提前预知、用户体验无法感知、应用效能无法评价等问题,构建一套重要业务智能运维分析平台,通过网络层集中监控、数据层采集分析、资源层逻辑关联,形成从用户访问请求到服务后台响应的全过程可视化监控,实现局域网络状态、设备运行性能、业务应用性能、用户访问体验、故障根因分析、风险隐患预警等关键能力,达到集约高效运维、态势主动感知的目标。硬件部分包括流量采集设备、数据分析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及主动拨测终端,软件部分为服务端、用户端软件。预算金额200万元。

三、商务要求

系统调试完毕后维保12个月。

四、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项目技术要求。

五、采购方式建议

因供应商有一定数量、 (略) 场竞争性,建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分包建议

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建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八、是否提供样品建议(如有)

无。

九、保密要求及脱密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保密规定,供应商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中标后,供应商需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技术资料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如有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事件发生,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现将部分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详见附件1),广大供应商可以对参数配置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排他性问题,现就我部采购意向予以公示,望供应商予以支持并踊跃报名。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技术参数建议表》(附件2)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10-* *

洪先生 电话:010-* *




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聚焦重要业务系统存在的资源无法全面监控、故障无法快速定位、异常无法提前预知、用户体验无法感知、应用效能无法评价等问题,构建一套重要业务智能运维分析平台,通过网络层集中监控、数据层采集分析、资源层逻辑关联,形成从用户访问请求到服务后台响应的全过程可视化监控,实现局域网络状态、设备运行性能、业务应用性能、用户访问体验、故障根因分析、风险隐患预警等关键能力,达到集约高效运维、态势主动感知的目标。硬件部分包括流量采集设备、数据分析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及主动拨测终端,软件部分为服务端、用户端软件。预算金额200万元。

三、商务要求

系统调试完毕后维保12个月。

四、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信息系统运维能力提升项目技术要求。

五、采购方式建议

因供应商有一定数量、 (略) 场竞争性,建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分包建议

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建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八、是否提供样品建议(如有)

无。

九、保密要求及脱密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保密规定,供应商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中标后,供应商需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技术资料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如有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事件发生,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现将部分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详见附件1),广大供应商可以对参数配置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排他性问题,现就我部采购意向予以公示,望供应商予以支持并踊跃报名。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技术参数建议表》(附件2)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10-* *

洪先生 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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