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0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肥城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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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0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肥城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09(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 09(至)10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社[ 2021]56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泰安实际,制订本需求方案。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重点解决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 (略) 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引导消费观念等方面加力突破,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满。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且达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招标范围: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签约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康复、巡访关爱、健康管理、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服务期:6个月。 8.交付或实施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底,完成规定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频次和内容,并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做好服务资料归档。 (略) 民政局对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相关工作进行验收。 交付或实施地点: (略) 辖区。

36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09月19日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09(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 09(至)10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社[ 2021]56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泰安实际,制订本需求方案。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重点解决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 (略) 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引导消费观念等方面加力突破,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满。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且达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招标范围: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签约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康复、巡访关爱、健康管理、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服务期:6个月。 8.交付或实施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底,完成规定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频次和内容,并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做好服务资料归档。 (略) 民政局对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相关工作进行验收。 交付或实施地点: (略) 辖区。

36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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