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学模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教学模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教学模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某教学模型”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教学模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交付 时限 | 交付 地点 | 质保期 |
1 | “某教学模型”项目 | 针对相关装置构建等比缩放实物模型,通过系统设备连接关系以展现工作原理,通过典型设备剖分模型详细展示设备关键部件工作原理,通过专设安全设施仿制展示特殊运行工况下安全设施工作原理。 | 1.模拟体能够真实展示装置本体及内部结构、及相关设备结构组成,能反映各主要设备的结构、连接关系、主要尺寸等; 2.以合适形式(缩比模型或虚拟模型)展示整个装置的主体结构及工作过程,要求能够展示能量的转换与利用过程,以及主要系统构成及布置; 3.实物模型结构材料应有足够强度、抗老化性能;观看视线、底座的外形设计、触摸屏观看角度均参照人机工学设计;考虑安全防护要求,具有防夹、防锐角、防倾倒、防掉落等安全措施; 4.具备实物模型演示和多媒体系统演示功能,实物模型采用灯光的方式演示装置运行原理、关键设计,多媒体系统采用三维交互与实体模型同步展示; 5.整体缩比比例不小于1:3。 | 1 | 套 | 290万元 | 2024年10月前交付 | 用户指定地点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二级以上(含)保密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的诚信条款:(1)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若没有提前告知或提供情况说明,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六)现场勘察环节(□本项目需要/R本项目不需要)。
四、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意向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26.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公示时限:
于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室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 邮 箱:*@*26.com
地 址: (略)
日 期:2023年9月19日
“某教学模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某教学模型”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教学模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交付 时限 | 交付 地点 | 质保期 |
1 | “某教学模型”项目 | 针对相关装置构建等比缩放实物模型,通过系统设备连接关系以展现工作原理,通过典型设备剖分模型详细展示设备关键部件工作原理,通过专设安全设施仿制展示特殊运行工况下安全设施工作原理。 | 1.模拟体能够真实展示装置本体及内部结构、及相关设备结构组成,能反映各主要设备的结构、连接关系、主要尺寸等; 2.以合适形式(缩比模型或虚拟模型)展示整个装置的主体结构及工作过程,要求能够展示能量的转换与利用过程,以及主要系统构成及布置; 3.实物模型结构材料应有足够强度、抗老化性能;观看视线、底座的外形设计、触摸屏观看角度均参照人机工学设计;考虑安全防护要求,具有防夹、防锐角、防倾倒、防掉落等安全措施; 4.具备实物模型演示和多媒体系统演示功能,实物模型采用灯光的方式演示装置运行原理、关键设计,多媒体系统采用三维交互与实体模型同步展示; 5.整体缩比比例不小于1:3。 | 1 | 套 | 290万元 | 2024年10月前交付 | 用户指定地点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二级以上(含)保密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的诚信条款:(1)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略) 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若没有提前告知或提供情况说明,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六)现场勘察环节(□本项目需要/R本项目不需要)。
四、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意向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26.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公示时限:
于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室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 邮 箱:*@*26.com
地 址: (略)
日 期: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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