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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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01第1包

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2023-JLXZZG-FC1001(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 (略) 某校的饮食保障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

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以劳务派遣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品种向采购人单位提供配餐或点餐,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豆制品、面点制作和农副业生产(养殖、种植等)的劳务服务。

详见附件

46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通过电话联系负责人,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在军队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联系人: 韩助理

联系电话:*

,拉萨

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2023-JLXZZG-FC1001(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藏 (略) 某校的饮食保障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拉萨某校饮食保障服务

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以劳务派遣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品种向采购人单位提供配餐或点餐,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豆制品、面点制作和农副业生产(养殖、种植等)的劳务服务。

详见附件

460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通过电话联系负责人,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在军队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联系人: 韩助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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