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鹤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鹤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 一、采购标的名称: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1、结合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及发展需求,据已确定的“三区三线”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区方案,并以此作为调区的重要依据; 2、为园区调区工作提供综合项目管理智库服务,组织技术力量完成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等项目,结合相关规划要求,统筹协调上述成果达到调区技术要求;并组织协调开发区工作,达到调区申报成功。 3、依据《 (略) 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以及《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湘园区办〔2021〕3号)的要求,汇总调区各项前期工作,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的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完成调区工作。 三、成果要求:1、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发改委新一轮调区政策,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科学论证,包括对项目涉及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预测调区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并依据调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级主管部门会审。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成果 (略) 发改委组织的各厅局联合审查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区批复。 四、项目实施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 | 50万元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鹤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 一、采购标的名称: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1、结合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及发展需求,据已确定的“三区三线”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区方案,并以此作为调区的重要依据; 2、为园区调区工作提供综合项目管理智库服务,组织技术力量完成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等项目,结合相关规划要求,统筹协调上述成果达到调区技术要求;并组织协调开发区工作,达到调区申报成功。 3、依据《 (略) 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以及《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湘园区办〔2021〕3号)的要求,汇总调区各项前期工作, (略) 级主管部门要求的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完成调区工作。 三、成果要求:1、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发改委新一轮调区政策,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科学论证,包括对项目涉及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预测调区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并依据调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级主管部门会审。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成果 (略) 发改委组织的各厅局联合审查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区批复。 四、项目实施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 | 50万元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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