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 (略) 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2-2023年主要涉及下营镇片区北车道峪沟、刘庄子小流域和西龙虎峪镇片区龙前、鲁家峪小流域,2024-2055年主要涉及罗庄子镇片区赵家峪小流域、白涧镇片区庄果峪小流域、孙各庄满族乡片区黄花山小流域和别山镇片区青池岭小流域,其中2023年度水保部分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下营镇片区刘庄子小流域和西龙虎峪镇片区鲁家峪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措施。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合同编号:JZYSSDSB2023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及配套工程、水窖及配套工程、蓄水池拆除重建工程、树盘蓄水工程、管道工程和谷坊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9月27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 (略) 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 (略) 级财政资金。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2-2023年主要涉及下营镇片区北车道峪沟、刘庄子小流域和西龙虎峪镇片区龙前、鲁家峪小流域,2024-2055年主要涉及罗庄子镇片区赵家峪小流域、白涧镇片区庄果峪小流域、孙各庄满族乡片区黄花山小流域和别山镇片区青池岭小流域,其中2023年度水保部分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下营镇片区刘庄子小流域和西龙虎峪镇片区鲁家峪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措施。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度水保部分)施工,合同编号:JZYSSDSB2023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及配套工程、水窖及配套工程、蓄水池拆除重建工程、树盘蓄水工程、管道工程和谷坊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9月27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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