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医院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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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医院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3年度(第3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3)
采购内容:病人监护仪
采购数量:5台
采购内容:自动产床(一体化)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综合电动手术床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利普刀一体机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多功能辐射保暖台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辐射保暖台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自动除颤仪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胎心监护仪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窒息复苏箱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吸痰器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妇检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产检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人流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微量注射泵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输液泵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高频电刀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医用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输血输液加温仪
采购数量:1批
采购内容:输液管理系统
采购数量:3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92.* 2023年11月
2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4)
采购内容: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 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00.* 2023年10月
3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5)
采购内容:移动式平板DR+AI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0.* 2023年10月
4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2)
采购内容:脑功能监测系统(脑电图肌电图和诱发电位仪)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0.* 2023年11月
5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1)
采购内容: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营养代谢车)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医用吊塔
采购数量:6台
采购内容:中央监护系统(1拖6)
采购数量:1套
采购内容:呼吸机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抢救转运车
采购数量:3台
采购内容:抢救护理车
采购数量:6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9.*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3年09月2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3年度(第3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3)
采购内容:病人监护仪
采购数量:5台
采购内容:自动产床(一体化)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综合电动手术床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利普刀一体机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多功能辐射保暖台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辐射保暖台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自动除颤仪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胎心监护仪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窒息复苏箱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新生儿吸痰器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妇检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产检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人流床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微量注射泵
采购数量:4台
采购内容:输液泵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高频电刀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医用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输血输液加温仪
采购数量:1批
采购内容:输液管理系统
采购数量:3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92.* 2023年11月
2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4)
采购内容: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 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00.* 2023年10月
3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5)
采购内容:移动式平板DR+AI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0.* 2023年10月
4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2)
采购内容:脑功能监测系统(脑电图肌电图和诱发电位仪)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0.* 2023年11月
5 (略) (略) 感染病防治大楼项目医疗设备一批(1)
采购内容: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营养代谢车)
采购数量:1台
采购内容:医用吊塔
采购数量:6台
采购内容:中央监护系统(1拖6)
采购数量:1套
采购内容:呼吸机
采购数量:2台
采购内容:抢救转运车
采购数量:3台
采购内容:抢救护理车
采购数量:6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疗诊断、检测、治疗等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标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9.*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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