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民政局2023年4季度采购意向-雁峰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
雁峰区民政局2023年4季度采购意向-雁峰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雁峰区民政局2023年4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雁峰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 | (一)社会救助领域 1、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季度探访一次(探访其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护理员护理情况)。 2、协助区社会救助中心对各镇(街道)的低保年检年审工作不定期的展开一次督查,并对年检年审后有疑问的低保家庭展开入户核查工作。 3、针对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完成一至两个个案或小组工作。 4、协助民政局完成低保对象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协助民政局完成低保对象互联网+监督及审计信息梳理工作。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 协助儿童福利股做好儿童的各项关爱服务活动;协助完成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 (三)养老服务领域 1、配合完成对65岁及以上特困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包含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等。 2、对全区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进行一年两次年检(每年的五月和十月各一次),年检方式以视频和上户为主,主要核实老年人是否健在。 3、协助开展养老安全生产、养老防诈骗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四)社会事务领域 协助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定期核查工作。 (五)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1、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 2、社会组织档案清理归档工作; 3、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助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社会事务中心 协助完成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工作。 (七)慈善和社会工作领域 支持和培育志愿者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发展、壮大志愿者队*;积极链接慈善资源,建立“五社联动”模式,推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融合发展。 (八)各部门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九)社工站具体 (略) 、市、区民政局相关文件为依据,并结合雁峰区民政局本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十)根据雁峰区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全区6个镇(街道)社工站,每个镇(街道)社工站配备1-2名社工人员,其中社工总站配备3名社工人员,共9名社工人员。 (一)人员要求 中标机构应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优先聘用现有社工人员,新招聘人员要求:20-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计算机操作、热爱民政事业,党员、社会工作师执证者、本地户籍者优先;社工总站配备1名以上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以上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区社会工作站项目。 (二)薪酬要求 中标公司应与项目社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及时按月支付工资。社工平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水平,按本地政策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每名社工的薪酬标准为4.5-5.5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福利、职称补贴、交通补贴、绩效工资、五险。) (三)培训事宜 中标机构应为社工开展岗前培训( (略) 、市民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免费培训),保证每年对社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培训。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中标机构为该服务项目长期派驻1名及以上社工作为社工站主要联系人,每个社工站社工按所在单位镇(街道)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且每周须达到4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 2、如遇社工请(休)假,因工作需要,应及时安排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到岗,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宜 1、中标机构要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约定服务内容,组织社工积极自主开展其他服务项目及各类公益活动,参与区民政局举办的相关活动。 2、中标机构要使用社工实行备案管理。社工接受中标机构对劳务关系的统一管理,且所发生任何矛盾纠纷与区民政局无关。 3、中标机构应按照要求负责配足配齐镇(街道)社工人员。如社工年度考核不合格,在征得区民政局同意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标公司在人员流动的同时做好人员储备的工作,社工离职后,应通过调岗及重新补充力量的方式补充人力,充分保证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社工的岗位有明确清晰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岗前培训及辅导告知。 4、中标机构要加强社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培训,督促确保所聘社工正常履职,并与全体社工签订保密协议。 5、中标机构使用聘用社工应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落实好社工各项福利待遇,鼓励驻站社工考取社会工作师职称,并给予一定职称补贴。 中标的社工站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机构应保证在整个合同期内9名社工岗位全程有人在岗。区民政局对中标机构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当年社工工资和福利发放到位,双方可续签服务周期内下一年合同。续签内容根据上级政策可适当调整;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1、建立合理的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并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及回访机制;拥有一套完整的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2、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 (略) 、市、区民政部门提交工作简报、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 (略) 、市、区对社会工作站的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年内力争创优1次;每月28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开展活动与对应业务股室进行衔接,确保数据1、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中标机构必须 (略) 、市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检查与考核,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2、区民政局每季度对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及社工进行考核。在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及社工未能达到合同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考核要求,区民政局有权要求中标机构进行整改及社工人员调换,如整改无成效或多次发生同一问题可核减经费。 3、中标机构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日常考核及年终考核,规范工作纪律,以确保社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 4、中标机构对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中标机构须按期接受区民政局的监督及考核评估。 5、中标机构需接受*方委托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估单位的监管及工作安排,全面参与、按时提交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 172.8万元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雁峰区民政局2023年4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雁峰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 | (一)社会救助领域 1、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季度探访一次(探访其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护理员护理情况)。 2、协助区社会救助中心对各镇(街道)的低保年检年审工作不定期的展开一次督查,并对年检年审后有疑问的低保家庭展开入户核查工作。 3、针对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完成一至两个个案或小组工作。 4、协助民政局完成低保对象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协助民政局完成低保对象互联网+监督及审计信息梳理工作。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 协助儿童福利股做好儿童的各项关爱服务活动;协助完成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 (三)养老服务领域 1、配合完成对65岁及以上特困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包含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等。 2、对全区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进行一年两次年检(每年的五月和十月各一次),年检方式以视频和上户为主,主要核实老年人是否健在。 3、协助开展养老安全生产、养老防诈骗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四)社会事务领域 协助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定期核查工作。 (五)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1、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 2、社会组织档案清理归档工作; 3、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助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社会事务中心 协助完成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工作。 (七)慈善和社会工作领域 支持和培育志愿者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发展、壮大志愿者队*;积极链接慈善资源,建立“五社联动”模式,推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融合发展。 (八)各部门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九)社工站具体 (略) 、市、区民政局相关文件为依据,并结合雁峰区民政局本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十)根据雁峰区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全区6个镇(街道)社工站,每个镇(街道)社工站配备1-2名社工人员,其中社工总站配备3名社工人员,共9名社工人员。 (一)人员要求 中标机构应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优先聘用现有社工人员,新招聘人员要求:20-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计算机操作、热爱民政事业,党员、社会工作师执证者、本地户籍者优先;社工总站配备1名以上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以上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区社会工作站项目。 (二)薪酬要求 中标公司应与项目社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及时按月支付工资。社工平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水平,按本地政策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每名社工的薪酬标准为4.5-5.5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福利、职称补贴、交通补贴、绩效工资、五险。) (三)培训事宜 中标机构应为社工开展岗前培训( (略) 、市民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免费培训),保证每年对社工进行不少于4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培训。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中标机构为该服务项目长期派驻1名及以上社工作为社工站主要联系人,每个社工站社工按所在单位镇(街道)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且每周须达到4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 2、如遇社工请(休)假,因工作需要,应及时安排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到岗,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宜 1、中标机构要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约定服务内容,组织社工积极自主开展其他服务项目及各类公益活动,参与区民政局举办的相关活动。 2、中标机构要使用社工实行备案管理。社工接受中标机构对劳务关系的统一管理,且所发生任何矛盾纠纷与区民政局无关。 3、中标机构应按照要求负责配足配齐镇(街道)社工人员。如社工年度考核不合格,在征得区民政局同意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标公司在人员流动的同时做好人员储备的工作,社工离职后,应通过调岗及重新补充力量的方式补充人力,充分保证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社工的岗位有明确清晰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岗前培训及辅导告知。 4、中标机构要加强社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培训,督促确保所聘社工正常履职,并与全体社工签订保密协议。 5、中标机构使用聘用社工应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落实好社工各项福利待遇,鼓励驻站社工考取社会工作师职称,并给予一定职称补贴。 中标的社工站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机构应保证在整个合同期内9名社工岗位全程有人在岗。区民政局对中标机构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当年社工工资和福利发放到位,双方可续签服务周期内下一年合同。续签内容根据上级政策可适当调整;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1、建立合理的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并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及回访机制;拥有一套完整的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2、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 (略) 、市、区民政部门提交工作简报、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 (略) 、市、区对社会工作站的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三年内力争创优1次;每月28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开展活动与对应业务股室进行衔接,确保数据1、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中标机构必须 (略) 、市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检查与考核,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2、区民政局每季度对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及社工进行考核。在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及社工未能达到合同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考核要求,区民政局有权要求中标机构进行整改及社工人员调换,如整改无成效或多次发生同一问题可核减经费。 3、中标机构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日常考核及年终考核,规范工作纪律,以确保社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 4、中标机构对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中标机构须按期接受区民政局的监督及考核评估。 5、中标机构需接受*方委托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估单位的监管及工作安排,全面参与、按时提交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 172.8万元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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