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哈尔滨市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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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哈尔滨市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服务
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购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和试运行、数据联网服务,其中路边站、机场站、铁路货场站各1个。在现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中增加13种醛酮类物质监测能力。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监测仪器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质保期相关伴随服务,进行现有站房电力增容,形成13种醛酮类物质及路边站、机场站、铁路货场站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2023年底前实现数据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通过交通专项监测能力建设以及含氧类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摸清交通引起的大气物污染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从而加强交通污染防范能力,保障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效减少和缓解重污染天气。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仪器经销资质,具备空气站运行维护技术力量,熟练掌握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关于印发<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服务需高效优质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仪器安装调试、数据联网技术力量。
952.0000 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服务
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购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和试运行、数据联网服务,其中路边站、机场站、铁路货场站各1个。在现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中增加13种醛酮类物质监测能力。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监测仪器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质保期相关伴随服务,进行现有站房电力增容,形成13种醛酮类物质及路边站、机场站、铁路货场站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能力,2023年底前实现数据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通过交通专项监测能力建设以及含氧类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摸清交通引起的大气物污染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从而加强交通污染防范能力,保障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效减少和缓解重污染天气。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仪器经销资质,具备空气站运行维护技术力量,熟练掌握环境空气交通污染专项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关于印发<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服务需高效优质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仪器安装调试、数据联网技术力量。
952.0000 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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