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
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
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 | 中标方有能 (略) 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略) 就医流程,实现参保人手机全流程就医;有能力对接 (略) 第三方系统,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 | 98.5 |
1.功能概述
(略) 现有就医流程,建设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以及移动支付相关业务功能, (略) 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全流程应用,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时无需在窗口排队、无需带医保卡,通过手机就可以轻松便捷的使用自己的医保卡进行看病缴费,解决参保人员看病就诊医保缴费结算排长队、耗时长等问题, (略) 人满为患等现象,极大地方便就诊的参保人员,同时 (略) 人力资源成本, (略) 改善服务的便民惠民措施。
2.改造内容
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产品能够对接、改造以下相关系统并实现对应业务功能。
(略) 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略) 就医流程,实现参保人手机全流程就医。
对接 (略) 第三方系统的改造开发,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
具体需要实现的业务功能及相关配置设备如下:
2.1医保电子凭证接入管理: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诊账户的管理,包括账户信息管理和账户生命周期管理。
2.2前置服务:支持标准的互联网接入, (略) 需接入医保电子凭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微信小程序等)提供接入标准与服务。
2.3电子凭证就医应用:支持实人认证成功后完成开通申领处理,并支持移动应用中显示电子凭证二维码。
2.4后台管理系统:提供配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登录鉴权、分组管理、操作员管理、资源管理、审计日志等服务。
2.5医保移动支付: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信息校验、绑定、解绑、认证,支持通过微信等第三方实名认证渠道经患者实名认证过后向平台发起医保身份信息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医保结算操作。
2.6第三方系统对接改造: (略) 第三方系统的改造开发,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所有接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7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授权:患者在医保电子凭证入口点击进入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页面,完成电子凭证申领、授权。实现未激活的用户在免密授权时可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对接线上医保电子凭证免密授权能力。
2.8“医保+自费”混合一站式结算:实现医保用户的“医保+自费”混合一站式结算;对接线上医保移动支付标准接口。
2.9门诊医保支付: (略) 现有官方小程序的门诊缴费流程中增加医保支付的能力,方便线上患者使用医保支付。
2.10挂号医保支付: (略) 现有官方小程序的挂号流程中增加医保支付的能力,方便线上患者使用医保支付,保留现有用户挂号台可以完成自费的退款。
2.13挂号缴费消息提醒:通过公众号、小程序将挂号待缴费消息推送给患者,进行待支付消息提醒。
2.14挂号消息详情:患者挂号待缴费用详情展示,包含医保统筹支付、医保个账支付、自费支付等费用详情展示。
2.15挂号缴费成功消息提醒:挂号缴费成功后,推送挂号缴费成功消息给患者。
2.16挂号缴费成功详情:患者可以点击查看挂号成功的详细信息,包括挂号科室、医生等就诊信息。
2.17门诊缴费消息提醒:通过公众号、小程序将门诊待缴费消息推送给患者,进行待支付消息提醒。
2.18挂号缴费消息详情:患者门诊待缴费用详情展示,包含医保统筹支付、医保个账支付、自费支付等费用详情展示。
2.19门诊缴费成功消息提醒:门诊缴费成功后,推送门诊缴费成功消息给患者。
2.20门诊缴费成功详情:患者可以点击查看门诊缴费的详细信息,包括处方明细、诊断等详细信息。
2.21退费成功消息推送:患者退费成功后可以收到相应的消息提醒。
2.22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对接:对接线上医保移动支付中台的接口,获取患者线上授权,完成自费部分医保计算。
2.23配套服务器:CPU≥8核处理器(主频2.0GHz以上);内存≥16GB;硬盘≥600GB;支持RAID功能,可支持RAID0/1/5;以太网接口≥2个;电源≥750W,1+1冗余电源;机架式≥2U;数量:3台。
五、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付方式:供应商采取现场交付方式,将采购的软件服务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六、验收方式
供应商需承诺完全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需求方与供应商现场组织对系统建设内容、设施设备逐项验收,如有参数、品牌、功能、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调整或对产品进行免费更换。
七、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36个月。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且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应妥善保管购买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安装调试人员、进场安装调试行为规范、信息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定期检测、随时响应维修需求等。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设备维修、问题咨询等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6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5.其他服务要求: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起36个月。
八、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且实际符合施工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剩余5%合同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6个月后,合同*方提交质保期满退款通知单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剩余5%合同货款。(不计银行利息)
十、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3.1邮件主题: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3.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扫描后按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 *@*q.com):(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进行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
附件: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 | 中标方有能 (略) 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略) 就医流程,实现参保人手机全流程就医;有能力对接 (略) 第三方系统,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 | 98.5 |
1.功能概述
(略) 现有就医流程,建设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以及移动支付相关业务功能, (略) 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全流程应用,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时无需在窗口排队、无需带医保卡,通过手机就可以轻松便捷的使用自己的医保卡进行看病缴费,解决参保人员看病就诊医保缴费结算排长队、耗时长等问题, (略) 人满为患等现象,极大地方便就诊的参保人员,同时 (略) 人力资源成本, (略) 改善服务的便民惠民措施。
2.改造内容
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产品能够对接、改造以下相关系统并实现对应业务功能。
(略) 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略) 就医流程,实现参保人手机全流程就医。
对接 (略) 第三方系统的改造开发,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
具体需要实现的业务功能及相关配置设备如下:
2.1医保电子凭证接入管理: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诊账户的管理,包括账户信息管理和账户生命周期管理。
2.2前置服务:支持标准的互联网接入, (略) 需接入医保电子凭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微信小程序等)提供接入标准与服务。
2.3电子凭证就医应用:支持实人认证成功后完成开通申领处理,并支持移动应用中显示电子凭证二维码。
2.4后台管理系统:提供配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登录鉴权、分组管理、操作员管理、资源管理、审计日志等服务。
2.5医保移动支付: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信息校验、绑定、解绑、认证,支持通过微信等第三方实名认证渠道经患者实名认证过后向平台发起医保身份信息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医保结算操作。
2.6第三方系统对接改造: (略) 第三方系统的改造开发,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流程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功能。所有接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7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授权:患者在医保电子凭证入口点击进入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页面,完成电子凭证申领、授权。实现未激活的用户在免密授权时可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对接线上医保电子凭证免密授权能力。
2.8“医保+自费”混合一站式结算:实现医保用户的“医保+自费”混合一站式结算;对接线上医保移动支付标准接口。
2.9门诊医保支付: (略) 现有官方小程序的门诊缴费流程中增加医保支付的能力,方便线上患者使用医保支付。
2.10挂号医保支付: (略) 现有官方小程序的挂号流程中增加医保支付的能力,方便线上患者使用医保支付,保留现有用户挂号台可以完成自费的退款。
2.13挂号缴费消息提醒:通过公众号、小程序将挂号待缴费消息推送给患者,进行待支付消息提醒。
2.14挂号消息详情:患者挂号待缴费用详情展示,包含医保统筹支付、医保个账支付、自费支付等费用详情展示。
2.15挂号缴费成功消息提醒:挂号缴费成功后,推送挂号缴费成功消息给患者。
2.16挂号缴费成功详情:患者可以点击查看挂号成功的详细信息,包括挂号科室、医生等就诊信息。
2.17门诊缴费消息提醒:通过公众号、小程序将门诊待缴费消息推送给患者,进行待支付消息提醒。
2.18挂号缴费消息详情:患者门诊待缴费用详情展示,包含医保统筹支付、医保个账支付、自费支付等费用详情展示。
2.19门诊缴费成功消息提醒:门诊缴费成功后,推送门诊缴费成功消息给患者。
2.20门诊缴费成功详情:患者可以点击查看门诊缴费的详细信息,包括处方明细、诊断等详细信息。
2.21退费成功消息推送:患者退费成功后可以收到相应的消息提醒。
2.22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对接:对接线上医保移动支付中台的接口,获取患者线上授权,完成自费部分医保计算。
2.23配套服务器:CPU≥8核处理器(主频2.0GHz以上);内存≥16GB;硬盘≥600GB;支持RAID功能,可支持RAID0/1/5;以太网接口≥2个;电源≥750W,1+1冗余电源;机架式≥2U;数量:3台。
五、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付方式:供应商采取现场交付方式,将采购的软件服务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六、验收方式
供应商需承诺完全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需求方与供应商现场组织对系统建设内容、设施设备逐项验收,如有参数、品牌、功能、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调整或对产品进行免费更换。
七、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36个月。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且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应妥善保管购买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安装调试人员、进场安装调试行为规范、信息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定期检测、随时响应维修需求等。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设备维修、问题咨询等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6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5.其他服务要求: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起36个月。
八、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且实际符合施工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剩余5%合同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6个月后,合同*方提交质保期满退款通知单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剩余5%合同货款。(不计银行利息)
十、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3.1邮件主题:福建某部电子卡+医保凭证平台项目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3.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扫描后按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 *@*q.com):(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进行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
附件:1.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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