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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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大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 (略) 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和《2019年地 (略)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站点管理及站点仪器运维服务工作。质保运行维护采用全托管运维方式,包含日常运行和维护、维修、备品备件和耗材更换、站点场地租赁费及电费等全部内容,运维周期一年。

65

2023-1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大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 (略) 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和《2019年地 (略)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站点管理及站点仪器运维服务工作。质保运行维护采用全托管运维方式,包含日常运行和维护、维修、备品备件和耗材更换、站点场地租赁费及电费等全部内容,运维周期一年。

65

2023-1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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