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无驾驶人创新应用平台及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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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无驾驶人创新应用平台及监管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无驾驶人创新应用平台及监管服务 一、工作内容: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现阶段临港新片区已发放全国首批无驾驶人道路测试牌照,将持续扩大车辆应用规模,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后台监管工作,需构建集数据采集、能力分析、安全监管、运营调度、测试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
二、项目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三、付款条件:1、*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70%,即140万元;2、*方于收到交付的最终成果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咨询评估费的30%,即60万元。
*.00 2023-10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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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无驾驶人创新应用平台及监管服务 一、工作内容: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现阶段临港新片区已发放全国首批无驾驶人道路测试牌照,将持续扩大车辆应用规模,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后台监管工作,需构建集数据采集、能力分析、安全监管、运营调度、测试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
二、项目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三、付款条件:1、*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70%,即140万元;2、*方于收到交付的最终成果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咨询评估费的30%,即60万元。
*.00 2023-10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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