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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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潼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内容:潼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功能或目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需满足的要求:1、传导与衔接 分析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需要在详细规划中落实的底线管控、指标传导、功能布局、规划分区、设施布局、城市设计、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内容。 2、功能定位 统筹考虑发展条件与总体规划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单元主导功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指标体系及管控要求。 3、规模控制 依据总体规划指标传导要求,分析现状人口变化情况,深入研究人口构成和需求,合理确定常住人口和服务人口、总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总面积,保持人口规模、住宅规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匹配关系。 4、用地布局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专项规划,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用地布局方案。 5、补充耕地规划方案 规划编制应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划布局应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6、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2)道路交通。(3)公共交通。(4)慢行交通。(5)机动车停车设施。(6)加油(气、氢)站、充(换)电站。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2)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 8、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绿地系统。(2)水域。 9、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及历史文化保护相关专项规划明确的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明确需要整体保护的区域。 10、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 (略) 政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统筹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公用设施体系布局。 11、综合防灾规划 综合评估主要灾害风险及次生灾害,因地制宜进行风险影响评价, (略) 建设要求,高标准规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布局和应急防控措施。 12、地下空间规划 涉及地下空间保护与利用的,应落实并细化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现状条件和地块开发需求,细化确定地下空间用地功能、建筑面积、空间边界、出入口位置等控制要求。 13、竖向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和随坡就势的原则,确定道路坡度、控制点标高,提出有利于保 (略) 环境景观,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 (略) 景观的竖向管控要求。 14、城市设计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 15、城市“四线”管控 严格落实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 (略) 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的边界及管控要求。。 245.38 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潼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内容:潼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功能或目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需满足的要求:1、传导与衔接 分析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需要在详细规划中落实的底线管控、指标传导、功能布局、规划分区、设施布局、城市设计、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内容。 2、功能定位 统筹考虑发展条件与总体规划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单元主导功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指标体系及管控要求。 3、规模控制 依据总体规划指标传导要求,分析现状人口变化情况,深入研究人口构成和需求,合理确定常住人口和服务人口、总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总面积,保持人口规模、住宅规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匹配关系。 4、用地布局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专项规划,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用地布局方案。 5、补充耕地规划方案 规划编制应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划布局应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6、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2)道路交通。(3)公共交通。(4)慢行交通。(5)机动车停车设施。(6)加油(气、氢)站、充(换)电站。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2)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 8、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绿地系统。(2)水域。 9、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及历史文化保护相关专项规划明确的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明确需要整体保护的区域。 10、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 (略) 政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统筹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公用设施体系布局。 11、综合防灾规划 综合评估主要灾害风险及次生灾害,因地制宜进行风险影响评价, (略) 建设要求,高标准规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布局和应急防控措施。 12、地下空间规划 涉及地下空间保护与利用的,应落实并细化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现状条件和地块开发需求,细化确定地下空间用地功能、建筑面积、空间边界、出入口位置等控制要求。 13、竖向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和随坡就势的原则,确定道路坡度、控制点标高,提出有利于保 (略) 环境景观,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 (略) 景观的竖向管控要求。 14、城市设计 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 15、城市“四线”管控 严格落实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 (略) 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的边界及管控要求。。 245.38 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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