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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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生态环境监管巡查服务 (一)、协助开展工业企业日常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协助开展对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全县130家(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涉水企业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负责整改完成后验收,建立验收台账。 2、协助开展化工、VOCs、固危废及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协助对全县15家化工企业、1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5家年排放1吨以上VOCs企业、8家年排放量5吨以上氮氧化物企业及43家辐射单位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 3、协助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对全县22家重点管理单位、111家简化管理单位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按时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排污信息是否如实公开、自行监测数据是否真实等,核算企业实际排污总量与审批是否一致。 4、协助开展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检查。对全县26家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比对监测、数据传输情况等。 5、协助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辐射安全、27家较大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配合开展一次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6、协助开展13家重点管理、42家简化管理的固危废企业检查,并进行评估。 7、协助开展畜禽养殖执法检查。对全县24家养殖单位(养猪、养羊)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 8、协助开展环保宣传和法规业务培训。每年单独或配合业主单位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培训会、根据业主需求组织或配合业主单位开展两次以上环保进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活动。 9、协助开展夜间执法检查。 (二)、饮用水水源地及排污口、国控(考)、省控(考)、市控(考)、县考断面巡查 1、每季度开展1次全县5处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核实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环境违法行为,水源地保护的标识标牌和围栏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建立“一源一档”。 2、每季度开展1次全县15处直接入巢湖排口的巡查及水质采样监测和全县范围内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排污口位置、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有无变化,视频监控和围栏等设施是否正常完好,湿地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切实进一步发挥减排作用等。完成“一口一策”的编制。 3、根据天气情况和局领导要求,适时对派河的主要支流五老堰河、梳头河流域的紫蓬镇污水处理厂,丰乐河的主要支流肖小河、神灵沟流域的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及汇水区域内的重点排口、雨污水管网、大学校区和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改造成果开展常态化核查核验。 4、每6个月对国控站点上游10公里进行一次排查,对新增排口进行溯源排查。 5、根据“十四五”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清单,完善涉及肥西县的24个考核断面的“一断一策”编制工作。 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或技术保障等需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对巡查视频影像和文字资料整理归档,保留原始数据等各方面素材资料;月巡、月报建立“一源一档”等相关资料。 (三)、协助开展环评报告表质量审查、排污许可审核及执行报告审核、环境统计审核及环保督察相关材料 1、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质量进行技术审查(约100家),对照环评报告表质量规范性审查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环评单位,指导和督促环评单位修改,文本修改达到环评审批质量要求后,向审批部门出具环评报告表质量审查评估意见,直至建设项目通过审批。 2、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简化管理新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的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技术审核(约150家),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证质量规范性审核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许可证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审核,直至审核合格;对持证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进行审核(约170家),对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审核,直至审核合格;对登记管理企业提交的排污登记备案表进行检查(约2500家),将发现的填报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登记表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备案。配合国家、省、市组织的排污许可证复核工作,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3、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境统计工作(约150家),对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基础审核、数据分析、突变分析及整改,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并通过国家审核。 4、环保督察期间的信访核查及回复、汇总表格或收集资料、参与大起底问题销号材料收集及整改情况督查。 (四)、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及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工作:(1)、 (略) 监测监管平台内的67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不少于每月一次的设施运行情况检查。(2)、配合完成年度11个行政村、8个建制村(行政村和建制村名单有重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验收工作。具体工作按照《 (略)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验收指标标准规定。 要求:开展设施基础信息排查包括设施配套管网覆盖收集等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台账记录、运维管护、出具设施进出水水质(COD、氨氮、TP)浓度监测数据报告,形成月度专项检查报告;现场查看治理情况、收集审阅资料清单、出具验收意见报告)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配合参与年度县域14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验收工作。具体工作要求符合《 (略)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验收指标标准规定。 要求:现场审核、审阅资料、提供30天内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的2次以上水质监测报告,监测指标为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出具验收意见报告等。 3、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工作:(1)、配合完成对辖区内9家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及工作内容参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内容规定。(2)、配合完成年度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地下水监测督查工作。 要求:对名单中的9家企业开展检查,重点为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和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情况,并出具工作报告;对隐患排查报告进行审阅出具意见报告、开展年度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4、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验收工作:对照《 (略) 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验收标准内容,完成对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验收工作并出具自查报告。 (五)、协助开展大气帮扶工作 1.全年配合日常涉气企业检查等相关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相关台账是否规范记录及保存。 2.配合应急减排及总量替代核算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并根据企业申请的总量进行替代量核算,确保核算准确。 3.秋冬季配合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等相关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 4.配合碳达峰、碳中和及碳核查等相关工作。根据肥西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扎实有序做好“双碳”工作。考核指标:不被上级通报。 (六)、制定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每月汇总当月巡查和其他工作内容,并于次月首周内书面报送业主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有必要及时报告的事项时,须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提供的各项服务或技术保障等需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对巡查视频影像和文字资料整理归档,保留原始数据等各方面素材资料;按每半年度编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度工作计划,于半年度结束后次月前两周内上报业主单位。 * 2023年06月 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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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生态环境监管巡查服务 (一)、协助开展工业企业日常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协助开展对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全县130家(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涉水企业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负责整改完成后验收,建立验收台账。 2、协助开展化工、VOCs、固危废及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协助对全县15家化工企业、1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5家年排放1吨以上VOCs企业、8家年排放量5吨以上氮氧化物企业及43家辐射单位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 3、协助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对全县22家重点管理单位、111家简化管理单位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按时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排污信息是否如实公开、自行监测数据是否真实等,核算企业实际排污总量与审批是否一致。 4、协助开展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检查。对全县26家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比对监测、数据传输情况等。 5、协助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辐射安全、27家较大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配合开展一次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6、协助开展13家重点管理、42家简化管理的固危废企业检查,并进行评估。 7、协助开展畜禽养殖执法检查。对全县24家养殖单位(养猪、养羊)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 8、协助开展环保宣传和法规业务培训。每年单独或配合业主单位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培训会、根据业主需求组织或配合业主单位开展两次以上环保进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活动。 9、协助开展夜间执法检查。 (二)、饮用水水源地及排污口、国控(考)、省控(考)、市控(考)、县考断面巡查 1、每季度开展1次全县5处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核实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环境违法行为,水源地保护的标识标牌和围栏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建立“一源一档”。 2、每季度开展1次全县15处直接入巢湖排口的巡查及水质采样监测和全县范围内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排污口位置、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有无变化,视频监控和围栏等设施是否正常完好,湿地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切实进一步发挥减排作用等。完成“一口一策”的编制。 3、根据天气情况和局领导要求,适时对派河的主要支流五老堰河、梳头河流域的紫蓬镇污水处理厂,丰乐河的主要支流肖小河、神灵沟流域的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及汇水区域内的重点排口、雨污水管网、大学校区和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改造成果开展常态化核查核验。 4、每6个月对国控站点上游10公里进行一次排查,对新增排口进行溯源排查。 5、根据“十四五”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清单,完善涉及肥西县的24个考核断面的“一断一策”编制工作。 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或技术保障等需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对巡查视频影像和文字资料整理归档,保留原始数据等各方面素材资料;月巡、月报建立“一源一档”等相关资料。 (三)、协助开展环评报告表质量审查、排污许可审核及执行报告审核、环境统计审核及环保督察相关材料 1、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质量进行技术审查(约100家),对照环评报告表质量规范性审查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环评单位,指导和督促环评单位修改,文本修改达到环评审批质量要求后,向审批部门出具环评报告表质量审查评估意见,直至建设项目通过审批。 2、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简化管理新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的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技术审核(约150家),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证质量规范性审核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许可证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审核,直至审核合格;对持证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进行审核(约170家),对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审核,直至审核合格;对登记管理企业提交的排污登记备案表进行检查(约2500家),将发现的填报问题反馈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整改,整改达到排污登记表质量要求后再次提交备案。配合国家、省、市组织的排污许可证复核工作,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3、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境统计工作(约150家),对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基础审核、数据分析、突变分析及整改,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并通过国家审核。 4、环保督察期间的信访核查及回复、汇总表格或收集资料、参与大起底问题销号材料收集及整改情况督查。 (四)、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及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工作:(1)、 (略) 监测监管平台内的67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不少于每月一次的设施运行情况检查。(2)、配合完成年度11个行政村、8个建制村(行政村和建制村名单有重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验收工作。具体工作按照《 (略)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验收指标标准规定。 要求:开展设施基础信息排查包括设施配套管网覆盖收集等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台账记录、运维管护、出具设施进出水水质(COD、氨氮、TP)浓度监测数据报告,形成月度专项检查报告;现场查看治理情况、收集审阅资料清单、出具验收意见报告)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配合参与年度县域14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验收工作。具体工作要求符合《 (略)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验收指标标准规定。 要求:现场审核、审阅资料、提供30天内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的2次以上水质监测报告,监测指标为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出具验收意见报告等。 3、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工作:(1)、配合完成对辖区内9家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及工作内容参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内容规定。(2)、配合完成年度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地下水监测督查工作。 要求:对名单中的9家企业开展检查,重点为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和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情况,并出具工作报告;对隐患排查报告进行审阅出具意见报告、开展年度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4、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验收工作:对照《 (略) 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验收标准内容,完成对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验收工作并出具自查报告。 (五)、协助开展大气帮扶工作 1.全年配合日常涉气企业检查等相关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相关台账是否规范记录及保存。 2.配合应急减排及总量替代核算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并根据企业申请的总量进行替代量核算,确保核算准确。 3.秋冬季配合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等相关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 4.配合碳达峰、碳中和及碳核查等相关工作。根据肥西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扎实有序做好“双碳”工作。考核指标:不被上级通报。 (六)、制定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每月汇总当月巡查和其他工作内容,并于次月首周内书面报送业主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有必要及时报告的事项时,须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提供的各项服务或技术保障等需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对巡查视频影像和文字资料整理归档,保留原始数据等各方面素材资料;按每半年度编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度工作计划,于半年度结束后次月前两周内上报业主单位。 * 2023年06月 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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