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2023年淝河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综合管理 | 本项目为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综合管理, (略) 包河区太平湖路888号,交通便利,区位环境优越。项目共有1栋6层楼宇,总建筑面积为6400平方米,内设有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食堂、电梯(2台直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健身房、预览室、服务大厅、会议室等。 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包括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食堂管理(人员、食材采购)等。 | * | 2023年08月 | 本项目预留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2023年度淝河镇社会服务项目采购 | 根据“1+8”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略) “五社联动”实施意见》、《 (略)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淝河镇实际,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多元共治与基层治理互促互融。淝河镇立足各村居实际情况,以微治理、微服务“两微”工作法培养“三类人才”(服务人才、组织人才、志愿人才),促进社区治理,同时加强服务凝练,推广项目品牌,促进“一居一品”品牌建设。 | * | 2023年07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情况。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2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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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淝河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综合管理 | 本项目为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综合管理, (略) 包河区太平湖路888号,交通便利,区位环境优越。项目共有1栋6层楼宇,总建筑面积为6400平方米,内设有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食堂、电梯(2台直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健身房、预览室、服务大厅、会议室等。 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包括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食堂管理(人员、食材采购)等。 | * | 2023年08月 | 本项目预留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2023年度淝河镇社会服务项目采购 | 根据“1+8”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略) “五社联动”实施意见》、《 (略)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淝河镇实际,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多元共治与基层治理互促互融。淝河镇立足各村居实际情况,以微治理、微服务“两微”工作法培养“三类人才”(服务人才、组织人才、志愿人才),促进社区治理,同时加强服务凝练,推广项目品牌,促进“一居一品”品牌建设。 | * | 2023年07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情况。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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