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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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辅助性就业项目(暖阳) --一、项目概况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37 号)、关于印发《 (略) 享受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残联[2017])1 号、关于印发《 (略) 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残联〔2022〕55号)、《关 (略)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略) 庐阳区天水路11号百帮创业园9号楼3楼东侧共计约880 平方米房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辅助性就业机构用房使用,该处房屋目前已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近六年时间,装修和硬件设施齐全,基本上无需进行改造装修。 二、服务需求 庐阳区现有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即为本项目机构,已招录 40 名残疾人,中标机构必须无条件接收,并需配备至少 8 名管理人员,提供包括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及应急保护措施。 1、安置 40 名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和劳动生产项目,集中安置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能组织连续的适合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安全性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的劳动项目, 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 25 小时(含 25 小时),每天安排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开展文体活动,不得安排残疾人加班生产,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对工作产量、质量不做较高要求, 把辅助性就业机构打造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工作、康复、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 (略) 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符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相关文件精神,目标标准要求,对标对表逐项依次进行,确保机构能够持久运营发展。 2、制定健全的行政、人事、档案管理等规章和制度。管理及服务人员管 理职责明确,公开上墙。财务制度健全,捐助、政府补助资金有详尽的开支计划和使用记录, 定期公开财务报表。财务需单独建账,将辅助性就业项目所有收支项目单独列支,避免和中标单位其他业务混在一起。 3、按照 5 名残疾人员配备 1 名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人员中,至少 1 人持有康复治疗相关证书;其中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4、与残疾人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残疾人购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与残疾人劳动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略) 最低工资标准)。 5、接受各级残联的业务督查指导,必须按照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 (略) 第三方机构检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延伸检查和各级巡视、巡查组检查的标准。 6、中标机构按季度申报残疾人工资社保,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打卡记录、社保缴费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采购 (略) 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含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支付,按季度拨付。 7、中标机构按季度申报不超过8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社保,提供相关资料,采购方根据庐阳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标准支付。 8、采购方按照中标机构实际发生金额补贴水电费、物业费及房租费。 9、工作日内每名从业残疾人按5元/人/天的标准补贴午餐费(凭打卡记录按季度拨付)。 * 2023年06月 100%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辅助性就业项目(暖阳) --一、项目概况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37 号)、关于印发《 (略) 享受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残联[2017])1 号、关于印发《 (略) 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残联〔2022〕55号)、《关 (略)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略) 庐阳区天水路11号百帮创业园9号楼3楼东侧共计约880 平方米房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辅助性就业机构用房使用,该处房屋目前已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近六年时间,装修和硬件设施齐全,基本上无需进行改造装修。 二、服务需求 庐阳区现有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即为本项目机构,已招录 40 名残疾人,中标机构必须无条件接收,并需配备至少 8 名管理人员,提供包括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及应急保护措施。 1、安置 40 名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和劳动生产项目,集中安置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能组织连续的适合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安全性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的劳动项目, 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 25 小时(含 25 小时),每天安排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开展文体活动,不得安排残疾人加班生产,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对工作产量、质量不做较高要求, 把辅助性就业机构打造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工作、康复、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 (略) 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符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相关文件精神,目标标准要求,对标对表逐项依次进行,确保机构能够持久运营发展。 2、制定健全的行政、人事、档案管理等规章和制度。管理及服务人员管 理职责明确,公开上墙。财务制度健全,捐助、政府补助资金有详尽的开支计划和使用记录, 定期公开财务报表。财务需单独建账,将辅助性就业项目所有收支项目单独列支,避免和中标单位其他业务混在一起。 3、按照 5 名残疾人员配备 1 名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人员中,至少 1 人持有康复治疗相关证书;其中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4、与残疾人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残疾人购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与残疾人劳动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略) 最低工资标准)。 5、接受各级残联的业务督查指导,必须按照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完善, (略) 第三方机构检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延伸检查和各级巡视、巡查组检查的标准。 6、中标机构按季度申报残疾人工资社保,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打卡记录、社保缴费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采购 (略) 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含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支付,按季度拨付。 7、中标机构按季度申报不超过8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社保,提供相关资料,采购方根据庐阳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标准支付。 8、采购方按照中标机构实际发生金额补贴水电费、物业费及房租费。 9、工作日内每名从业残疾人按5元/人/天的标准补贴午餐费(凭打卡记录按季度拨付)。 * 2023年06月 100%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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