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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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经济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场监管信息平台维护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中高职、高校食堂、重点企业食堂、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集体配送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大型社会餐饮等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计划在原“明厨亮灶”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平台功能优化和维护升级,新增证照预警功能,以提升平台监管覆盖面和智慧化水平。 * 2023年05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合肥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第三方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10人以上专职人员对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使用、运行环境、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等情况进行系统性巡查检查,指导企业构建、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合肥经开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进行风险分级,提出管控措施建议; (略) 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抽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或按照要求派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督抽查及分析;开展特种设备普法科普宣传及安全培训; (略) 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等。 * 2023年03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合肥经开区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为规范高效的完成经开区食品抽检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地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及风险应急工作开展不低于1300组监督抽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承担2023年合肥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 2023年03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合肥经开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8]1号)、《20 (略) 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合食药监财[2018]116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快检工作评价方案》(皖食安办函〔2021〕48号)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委托第三方 (略) 场所快速检验室, (略) 场检测室开展农产品检测,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 2023年10月 本次采购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相关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经济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0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经济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场监管信息平台维护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中高职、高校食堂、重点企业食堂、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集体配送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大型社会餐饮等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计划在原“明厨亮灶”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平台功能优化和维护升级,新增证照预警功能,以提升平台监管覆盖面和智慧化水平。 * 2023年05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合肥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第三方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10人以上专职人员对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使用、运行环境、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等情况进行系统性巡查检查,指导企业构建、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合肥经开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进行风险分级,提出管控措施建议; (略) 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抽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或按照要求派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督抽查及分析;开展特种设备普法科普宣传及安全培训; (略) 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等。 * 2023年03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合肥经开区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为规范高效的完成经开区食品抽检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地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及风险应急工作开展不低于1300组监督抽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承担2023年合肥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 2023年03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合肥经开区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8]1号)、《20 (略) 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合食药监财[2018]116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快检工作评价方案》(皖食安办函〔2021〕48号)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委托第三方 (略) 场所快速检验室, (略) 场检测室开展农产品检测,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 2023年10月 本次采购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相关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经济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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