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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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 由采购方根据指定采购服务的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任务轻重缓急程度,派出3—5名土地房屋征收业务员进驻项目,负责对中标方进行全程业务指导、政策把关和服务监督,并负责对土地征收明细表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具体签订、材料复核协调及征收资金的申请、支付等三个工作环节外,其余由中标方负责,对中标方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1、协助进行对指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块测量、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 2、协助开展对指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入户调查、面积测量、组织评估机构对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评估; 3、协助开展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 4、协助编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并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 5、协助动员被征收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明细表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6、协助对已完成土地房屋征收的地块进行清表、砌围墙施工。服务期限:一年。 400.0000 2023年11月 1、中标方在开展项目动迁工作中,安排协助开展工作的人员要能够满足采购方的数量要求;
2、中标方在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实施,委托方有权随时进行抽查,中标方必须配合。中标方在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过程中,如遇征收补偿标准或非定额补偿标准有增减的,须经委托方及项目业主单位认可方能列入征收补偿工作内容。3、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约定的时间期限内,根据中标方对单个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由采购方依照贵政发【2017】4号、贵政发【2017】5号和贵政规【2020】3号等文件标准支付中标方。具体如下:
1、土地征收工作经费:3000元/亩*80%=2400元/亩;
2、房屋征收工作经费:50元/㎡*80%=40元/㎡;
3、 (略) 人 (略)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在以上1—2项或以外有政策变动的,经采购方与中标方进行商议后再予确定调整。
具体采购关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府采购网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 由采购方根据指定采购服务的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任务轻重缓急程度,派出3—5名土地房屋征收业务员进驻项目,负责对中标方进行全程业务指导、政策把关和服务监督,并负责对土地征收明细表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具体签订、材料复核协调及征收资金的申请、支付等三个工作环节外,其余由中标方负责,对中标方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1、协助进行对指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块测量、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 2、协助开展对指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入户调查、面积测量、组织评估机构对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评估; 3、协助开展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 4、协助编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并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 5、协助动员被征收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明细表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6、协助对已完成土地房屋征收的地块进行清表、砌围墙施工。服务期限:一年。 400.0000 2023年11月 1、中标方在开展项目动迁工作中,安排协助开展工作的人员要能够满足采购方的数量要求;
2、中标方在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实施,委托方有权随时进行抽查,中标方必须配合。中标方在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过程中,如遇征收补偿标准或非定额补偿标准有增减的,须经委托方及项目业主单位认可方能列入征收补偿工作内容。3、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约定的时间期限内,根据中标方对单个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由采购方依照贵政发【2017】4号、贵政发【2017】5号和贵政规【2020】3号等文件标准支付中标方。具体如下:
1、土地征收工作经费:3000元/亩*80%=2400元/亩;
2、房屋征收工作经费:50元/㎡*80%=40元/㎡;
3、 (略) 人 (略)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在以上1—2项或以外有政策变动的,经采购方与中标方进行商议后再予确定调整。
具体采购关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府采购网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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