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医疗保障局采购意向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采购意向
意向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6(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略) 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第三方医疗保障服务。 | 1725 | 6月 | 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在此筹资标准基础上,设定第三方经办机构108%(810元/人)的赔付上限。当所赔付费用高于上限时,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高出部分赔付资金审核确认后,由财政资金对合规费用进行据实结算。承办机构赔付108%(810元/人)以内部分由第三方经办机构自付盈亏。参保人数暂按2.3万人计算,计划总筹资1725万元。 | 2023年4月10日 |
2 | 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2 (略) 总参保人数约为70万人,预计筹资总额为7000万元。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的人员。年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或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由供应商按相应政策赔付。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率两部分构成,其中:运营成本为大病保险实际筹资总额的5%,盈利率为大病保险实际筹资总额的3%以内。 | 7000 | 12月 | 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分两个包段进行招标:其一包段为大洼区区域,另一包段为大洼区以外其它县区区域 | 2023年10月17日 |
3 | 202 (略) 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预计2024年参保人数2.4万人,预计标的额1800万元。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为750元/人。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门诊特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助。在筹资标准基础上,2024年招标设定第三方经办机构的赔付额度为100%-108%,当所赔付费用高于采购确定金额上限时,由财政资金对合规费用进行据实结算。 | 180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4 | 202 (略)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服务项目 | 2024年度预计需要进行评估的人数约为3000,标的额为60万元。承办机构对2024年度按规定需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失能参保人员进行评估,其间发生的评估相关费用由承办机构从经办服务费用中承担。供应商应对2024年度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服务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6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5 | 202 (略) 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202 (略) 长护险参保缴费人数约55.8万人,总标的额为180万元。本项目包组1中标供应商为主承办机构,包组2至包组7为参与承办机构。各方共同组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团队,总人数为24人,由主承办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日常工作。供应商应对2024年度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18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6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参保人数约45万人,2024年经办服务项目标的额约为4500万元。参保人员年度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1.2万元的,由供应商按90%予以赔付,最高给付限额45万元。供应商应对202 (略) 高额补充保险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450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意向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6(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略) 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第三方医疗保障服务。 | 1725 | 6月 | 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在此筹资标准基础上,设定第三方经办机构108%(810元/人)的赔付上限。当所赔付费用高于上限时,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高出部分赔付资金审核确认后,由财政资金对合规费用进行据实结算。承办机构赔付108%(810元/人)以内部分由第三方经办机构自付盈亏。参保人数暂按2.3万人计算,计划总筹资1725万元。 | 2023年4月10日 |
2 | 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2 (略) 总参保人数约为70万人,预计筹资总额为7000万元。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的人员。年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或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由供应商按相应政策赔付。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率两部分构成,其中:运营成本为大病保险实际筹资总额的5%,盈利率为大病保险实际筹资总额的3%以内。 | 7000 | 12月 | 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分两个包段进行招标:其一包段为大洼区区域,另一包段为大洼区以外其它县区区域 | 2023年10月17日 |
3 | 202 (略) 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预计2024年参保人数2.4万人,预计标的额1800万元。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为750元/人。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门诊特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助。在筹资标准基础上,2024年招标设定第三方经办机构的赔付额度为100%-108%,当所赔付费用高于采购确定金额上限时,由财政资金对合规费用进行据实结算。 | 180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4 | 202 (略)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服务项目 | 2024年度预计需要进行评估的人数约为3000,标的额为60万元。承办机构对2024年度按规定需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失能参保人员进行评估,其间发生的评估相关费用由承办机构从经办服务费用中承担。供应商应对2024年度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服务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6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5 | 202 (略) 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202 (略) 长护险参保缴费人数约55.8万人,总标的额为180万元。本项目包组1中标供应商为主承办机构,包组2至包组7为参与承办机构。各方共同组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团队,总人数为24人,由主承办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日常工作。供应商应对2024年度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18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6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 参保人数约45万人,2024年经办服务项目标的额约为4500万元。参保人员年度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1.2万元的,由供应商按90%予以赔付,最高给付限额45万元。供应商应对202 (略) 高额补充保险费的收支实行自负盈亏。 | 4500 | 12月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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