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犬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一次/第1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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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犬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一次/第1包招标公告


发布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犬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数量

(头)

备注

1

犬采购

根据我部犬采购需求和要求,供应商需在2023年10月27日前,向我部反馈建议函

360.00

450

二、结算方式

所购犬运输到位终选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5%人民币306.00万元(大写:*佰零*万元);所有犬到位1个月内无不良反应、无重大疾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人民币36.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所有犬到位6个月内无不良反应、无重大疾病,按实际价格进行核算,支付5%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三、商务及技术要求

1.商务要求(附件1)

2.技术要求(附件2)

四、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国工作犬协会注册会员资质。

(七)能够提供采购人需要的犬数3倍以上的犬源照片、视频,以供先期筛选。

(八)在采购过程中和完成后,能够选派专业人才迅速准确针对犬的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方案和技术支持。

六、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建议函格式(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犬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建议函(附件3)。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商务要求

2.技术要求

3.建议函



发布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犬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数量

(头)

备注

1

犬采购

根据我部犬采购需求和要求,供应商需在2023年10月27日前,向我部反馈建议函

360.00

450

二、结算方式

所购犬运输到位终选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5%人民币306.00万元(大写:*佰零*万元);所有犬到位1个月内无不良反应、无重大疾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人民币36.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所有犬到位6个月内无不良反应、无重大疾病,按实际价格进行核算,支付5%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三、商务及技术要求

1.商务要求(附件1)

2.技术要求(附件2)

四、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国工作犬协会注册会员资质。

(七)能够提供采购人需要的犬数3倍以上的犬源照片、视频,以供先期筛选。

(八)在采购过程中和完成后,能够选派专业人才迅速准确针对犬的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方案和技术支持。

六、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建议函格式(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犬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建议函(附件3)。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商务要求

2.技术要求

3.建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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