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市场煤第一批招标计划及实施方案代康伟招标项目-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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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市场煤第一批招标计划及实施方案代康伟招标项目-裕中

各煤炭供应单位:

(略) 的关心与支持!本公司拟于近期开展相关煤炭采购工作,请参与的报价单位于 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点前填好报价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邮件至*@*63.com。山西康伟 (略) 为本次招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货数量及煤质要求:见下表(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1、 郑州 (略) (需方)

煤炭种类

采购量

(万吨)

运输方式

低位热值

(千卡/千克)

全水分 收到基

挥发份 收到基

硫 分 收到基

粒度

(mm)

可磨系数

软化温度 (℃)

贫瘦煤或烟煤

4

汽/火

≥4800

≤10

8~30

≤0.8

≤50

≥70

≥1250

合计

4

说明:由于烟煤产地因素,水分差异需注明。

备注:合同执行时各煤种供应量不得少于签订量的80%。

二、有效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需求方有权调整合同终止时间)。

三、交货地点

1、郑州 (略) (需方)

1.1汽运交货地点:新密曲梁郑州 (略) 煤场。

1.2火运交货地点:尚庄站。

四、验收及结算方式

1、郑州 (略)

以电厂过衡计量、到厂检验为准,次月出具结算单。

本招标批次所供煤炭,需方在次月25日前结算完毕,报价单位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报价单位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的次月底前将结算煤款支付完毕。若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相应款项,需方按照年化利率8%补偿报价单位的资金账期损失,即:补偿金额=未付清款项×8%×超期天数/360天。(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五、质量价格调整

以上表中的煤质为基准,如热值、水分、挥发份、硫分等指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根据差异进行相应的折算体现在煤价结算中(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为准)。

六、询价函发送及报价相关要求

1、询价函发送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00

3、报价开封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00

4、会议地点:郑州嵩山路索克世纪大厦11楼电力采购销售中心会议室或腾讯会议

5、邮箱打开方式:

采用一次密码和二次动态码的双重管理方式,操作人员只有接到监察审计人员提供的动态码后,方能打开邮箱。

七、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为10万元/标段, (略) 指定账户。如果 (略) 两个及以上标段的,需按每个标段10万元缴纳保证金。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未到达接收账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2、原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因故未退还的供应单位,无需提供确认函,视为报价单位默认同意将原报价保证金转为本次保证金,经财务确认属实后,报价保证金视为已缴纳。

3、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接到签约通知的供应单位7日内不签署供应合同的,采购方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4、郑州 (略)

4.1接收账户名称:郑州 (略)

4.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蓝堡湾支行

4.3银行账号:* 8210 0003 315

八、报价及定价

1、各供应单位根据自有的煤炭资源可以对电厂要求的任一煤炭种类报价、报量,以煤炭种类为区分,招标小组分别统计,以每个煤炭种类的最低价为最终定价,煤价、煤量均不作加权。

2、若最低价供煤单位供应量不能满足本次采购量时,根据其他报价单位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供应方,供应价格按照本轮定价执行。

3、各供应单位将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无效。

4、各供应单位在填报时,应仔细核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同时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首次报价,评标小组将在报价中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定标价格。

5、报价相同时,热值高、硫分低或选择火车运输的供应单位优先。

6、报价格式见附件。

九、业务联系

联系人:何银龙电话:*

所在部门:电力采购销售中心燃供二处


各煤炭供应单位:

(略) 的关心与支持!本公司拟于近期开展相关煤炭采购工作,请参与的报价单位于 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点前填好报价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邮件至*@*63.com。山西康伟 (略) 为本次招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货数量及煤质要求:见下表(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1、 郑州 (略) (需方)

煤炭种类

采购量

(万吨)

运输方式

低位热值

(千卡/千克)

全水分 收到基

挥发份 收到基

硫 分 收到基

粒度

(mm)

可磨系数

软化温度 (℃)

贫瘦煤或烟煤

4

汽/火

≥4800

≤10

8~30

≤0.8

≤50

≥70

≥1250

合计

4

说明:由于烟煤产地因素,水分差异需注明。

备注:合同执行时各煤种供应量不得少于签订量的80%。

二、有效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需求方有权调整合同终止时间)。

三、交货地点

1、郑州 (略) (需方)

1.1汽运交货地点:新密曲梁郑州 (略) 煤场。

1.2火运交货地点:尚庄站。

四、验收及结算方式

1、郑州 (略)

以电厂过衡计量、到厂检验为准,次月出具结算单。

本招标批次所供煤炭,需方在次月25日前结算完毕,报价单位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报价单位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的次月底前将结算煤款支付完毕。若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相应款项,需方按照年化利率8%补偿报价单位的资金账期损失,即:补偿金额=未付清款项×8%×超期天数/360天。(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五、质量价格调整

以上表中的煤质为基准,如热值、水分、挥发份、硫分等指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根据差异进行相应的折算体现在煤价结算中(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为准)。

六、询价函发送及报价相关要求

1、询价函发送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00

3、报价开封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00

4、会议地点:郑州嵩山路索克世纪大厦11楼电力采购销售中心会议室或腾讯会议

5、邮箱打开方式:

采用一次密码和二次动态码的双重管理方式,操作人员只有接到监察审计人员提供的动态码后,方能打开邮箱。

七、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为10万元/标段, (略) 指定账户。如果 (略) 两个及以上标段的,需按每个标段10万元缴纳保证金。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未到达接收账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2、原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因故未退还的供应单位,无需提供确认函,视为报价单位默认同意将原报价保证金转为本次保证金,经财务确认属实后,报价保证金视为已缴纳。

3、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接到签约通知的供应单位7日内不签署供应合同的,采购方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4、郑州 (略)

4.1接收账户名称:郑州 (略)

4.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蓝堡湾支行

4.3银行账号:* 8210 0003 315

八、报价及定价

1、各供应单位根据自有的煤炭资源可以对电厂要求的任一煤炭种类报价、报量,以煤炭种类为区分,招标小组分别统计,以每个煤炭种类的最低价为最终定价,煤价、煤量均不作加权。

2、若最低价供煤单位供应量不能满足本次采购量时,根据其他报价单位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供应方,供应价格按照本轮定价执行。

3、各供应单位将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无效。

4、各供应单位在填报时,应仔细核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同时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首次报价,评标小组将在报价中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定标价格。

5、报价相同时,热值高、硫分低或选择火车运输的供应单位优先。

6、报价格式见附件。

九、业务联系

联系人:何银龙电话:*

所在部门:电力采购销售中心燃供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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