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5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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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5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工 (略) 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境内。贾家街 (略) 区,西接龙泉驿区, (略) 区23km(318国道),距龙泉驿区22km(318国道,成简快速路),本工程通过新建一座拦河坝,蓄水造景,保证河道常年水景观,改善工程河段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枢纽为混凝土拦河堰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下游堤防恢复,混凝土拦河堰、消力池、格宾石笼海漫等。 根据《成都东部新区防洪专项规划》(2020-2035年),海螺河流域,城镇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农村为10~20年一遇,本工程所在地位于贾家街道镇政府旁,堤防等级为4级,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本工程拦河堰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由于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故拦河堰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施工期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5.*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河贾家场镇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工 (略) 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境内。贾家街 (略) 区,西接龙泉驿区, (略) 区23km(318国道),距龙泉驿区22km(318国道,成简快速路),本工程通过新建一座拦河坝,蓄水造景,保证河道常年水景观,改善工程河段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枢纽为混凝土拦河堰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下游堤防恢复,混凝土拦河堰、消力池、格宾石笼海漫等。 根据《成都东部新区防洪专项规划》(2020-2035年),海螺河流域,城镇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农村为10~20年一遇,本工程所在地位于贾家街道镇政府旁,堤防等级为4级,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本工程拦河堰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由于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故拦河堰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施工期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5.* 2023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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