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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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的公告

2022年来,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经过公开征集报名、评比,确定了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现已合作一年多时间。为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工作流程,本着“优胜劣汰、公开诚信”的原则,结合各合作意向单位执业质量情况等,决定对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调整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一(工程设计):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二(招标代理):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及时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施工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组织验收专家对竣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项目资料、编制验收方案、检查项目质量、提出整改方案、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等。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通过采购人有关审查。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工程设计)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二(招标代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已经在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招标代理业务备案;在射阳县境内设立有固定的满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要求的办公场所;近三年内招标代理的业绩中,依法必招施工类项目不少于3项,建设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不少于2项;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征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最高限价要求;

标段一(工程设计):将根据各类工程项目的背景需求、类型、规模等实际情况而定;

标段二(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60%的标准进行计取。注:所有招标控制价在20万以内的招标项目,最高按3000元结算;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1)合同价2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每个项目1200元;(2)合同价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保底1200,并按照合同价的2‰加成,两者相加为该项目收费,最高按8000元结算。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 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传真等其它报名方式。

3、需提交的资料: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将①申请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标段号、申请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③承诺书及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以纸质档形式,报送至报名地点。

4、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1)标段一相关材料报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2002办公室,*(郭先生);(2)标段二相关材料报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4003办公室,*(沈先生);(3)标段三相关材料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3009办公室,*(张先生)。

四、确定合作意向单位方式

采用“综合评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合作意向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对照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选,得分排名前6-8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时调整),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意向合作协议,确定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

序号

详细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申请人承诺在现有限价的基础上,每下浮5%,得5分,最高分为20分。

20分


征集人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人员证书、企业综合实力、过往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0-60分)

60分


申请单位提供近三年相似的标段要求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0分(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备查)

20分


五、考核及惩戒措施

1、对于工程相关服务出具的相关结论或报告,采购人每年度将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结果相互抽查、邀请上级部门检查等。若被采购人考核或上级有关部门巡察、审计等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瑕疵、与事实不符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则直接扣除本次工程服务费用,且须对本次工程服务过程复查,对漏项、错项服务进行二次补充服务,直至整改达标;若出现两次上述问题,则至少扣除服务单位本年度结算费用的20%,并直接解除合作意向协议,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特庸镇镇域内工程的相关服务。

2、在工程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严重失信相关行为的,采购人直接解除工程服务单位合作意向协议,并上报至县级及以上信用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申请列入“黑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机构服务合作意向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原合作意向单位中未入选的中介机构意向合作协议即时终止,相关中介机构除完成已负责的合作服务外,不再被选聘。

2.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机构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后,原合作意向单位如继续被确定为合作意向单位,已负责的工程项目相关费用按照原规定执行。


2022年来,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经过公开征集报名、评比,确定了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现已合作一年多时间。为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工作流程,本着“优胜劣汰、公开诚信”的原则,结合各合作意向单位执业质量情况等,决定对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调整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部分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一(工程设计):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二(招标代理):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及时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施工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组织验收专家对竣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项目资料、编制验收方案、检查项目质量、提出整改方案、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等。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通过采购人有关审查。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工程设计)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二(招标代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已经在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招标代理业务备案;在射阳县境内设立有固定的满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要求的办公场所;近三年内招标代理的业绩中,依法必招施工类项目不少于3项,建设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不少于2项;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征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最高限价要求;

标段一(工程设计):将根据各类工程项目的背景需求、类型、规模等实际情况而定;

标段二(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60%的标准进行计取。注:所有招标控制价在20万以内的招标项目,最高按3000元结算;

标段三(代竣工验收):(1)合同价2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每个项目1200元;(2)合同价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保底1200,并按照合同价的2‰加成,两者相加为该项目收费,最高按8000元结算。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 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传真等其它报名方式。

3、需提交的资料: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将①申请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标段号、申请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③承诺书及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以纸质档形式,报送至报名地点。

4、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1)标段一相关材料报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2002办公室,*(郭先生);(2)标段二相关材料报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4003办公室,*(沈先生);(3)标段三相关材料送至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3009办公室,*(张先生)。

四、确定合作意向单位方式

采用“综合评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合作意向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对照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选,得分排名前6-8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时调整),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意向合作协议,确定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服务合作意向单位。

序号

详细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申请人承诺在现有限价的基础上,每下浮5%,得5分,最高分为20分。

20分


征集人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人员证书、企业综合实力、过往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0-60分)

60分


申请单位提供近三年相似的标段要求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0分(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备查)

20分


五、考核及惩戒措施

1、对于工程相关服务出具的相关结论或报告,采购人每年度将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结果相互抽查、邀请上级部门检查等。若被采购人考核或上级有关部门巡察、审计等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瑕疵、与事实不符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则直接扣除本次工程服务费用,且须对本次工程服务过程复查,对漏项、错项服务进行二次补充服务,直至整改达标;若出现两次上述问题,则至少扣除服务单位本年度结算费用的20%,并直接解除合作意向协议,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特庸镇镇域内工程的相关服务。

2、在工程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严重失信相关行为的,采购人直接解除工程服务单位合作意向协议,并上报至县级及以上信用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申请列入“黑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机构服务合作意向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原合作意向单位中未入选的中介机构意向合作协议即时终止,相关中介机构除完成已负责的合作服务外,不再被选聘。

2.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中介机构服务合作意向单位调整后,原合作意向单位如继续被确定为合作意向单位,已负责的工程项目相关费用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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