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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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对安防体系内所有点位“一屏统览、一网统管、一键通联”应用需求,建设一体化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将某部队覆盖全国3 (略) 点位的已建安防监控系统按照三级组织模式接入平台,实现对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数据共享、系统联动和统一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三、初步技术参数

1.总体架构。系统依托国产自主软硬件平台开发部署,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在北京部署后台服务软硬件,在 (略) 点位部署二级服务软硬件, (略) 、 (略) 及 (略) 会议室部署三级服务软硬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2.基础网络。通过VPN设备建立虚拟专用网络,用于三级服务间互联互通,要求网络带宽不低于1000M;各点位已建安防监控系统现有网络架构不变,通过地址转换等技术接入本项目新建VPN网络。

3.系统功能。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可通过用户权限设置,实现逐级管控和状态监测,具备综合态势呈现、用户漫游、可视对讲、数据上报、集中存储、设备告警、报表定制等功能;支持现有安防监控系统和设备统一纳管,并为后续新增软硬件系统预留开发接口;选用国产自主软硬件,符合国产自主要求。

4.安全保密。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成后,应具备视频终端非法接入、视频内容未授权扩散和篡改等行为的告警监测能力,及视音频码流流向监测、应用层包过滤、媒体协议安全检测、视频设备强制下线等安全控制能力。

四、预算金额(万元):389.8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七、建设周期计划:合同签订9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和调试运行。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项目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2.具有项目有效期内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CMMI3)以上认证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逄先生

电 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3年10月27日


, (略) ,海淀区

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设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对安防体系内所有点位“一屏统览、一网统管、一键通联”应用需求,建设一体化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将某部队覆盖全国3 (略) 点位的已建安防监控系统按照三级组织模式接入平台,实现对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数据共享、系统联动和统一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三、初步技术参数

1.总体架构。系统依托国产自主软硬件平台开发部署,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在北京部署后台服务软硬件,在 (略) 点位部署二级服务软硬件, (略) 、 (略) 及 (略) 会议室部署三级服务软硬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2.基础网络。通过VPN设备建立虚拟专用网络,用于三级服务间互联互通,要求网络带宽不低于1000M;各点位已建安防监控系统现有网络架构不变,通过地址转换等技术接入本项目新建VPN网络。

3.系统功能。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可通过用户权限设置,实现逐级管控和状态监测,具备综合态势呈现、用户漫游、可视对讲、数据上报、集中存储、设备告警、报表定制等功能;支持现有安防监控系统和设备统一纳管,并为后续新增软硬件系统预留开发接口;选用国产自主软硬件,符合国产自主要求。

4.安全保密。安防管理综合平台建成后,应具备视频终端非法接入、视频内容未授权扩散和篡改等行为的告警监测能力,及视音频码流流向监测、应用层包过滤、媒体协议安全检测、视频设备强制下线等安全控制能力。

四、预算金额(万元):389.8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七、建设周期计划:合同签订9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和调试运行。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项目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2.具有项目有效期内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CMMI3)以上认证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逄先生

电 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3年10月27日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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