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招标预告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招标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 |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是集实践教学、性能仿真分析、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半实物仿真与评估系统。 | 见附件 | 1737万元 | 2023年11月 | 经济要求见附件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附件
初步技术参数和经济要求
一、初步技术参数
(一)功能概述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主要包括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和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参考国内外典型探测平台组成及技术体制,采用可重构探测平台信号处理机半实物仿真,系统具有模拟地面和水面探测平台基本功能,可完成探测信号处理的信号级仿真,用于内外场探测与对抗试验,可通过对抗条件下目标探测、识别、跟踪定位效能,回放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可逐分逐秒逐脉冲的分析对抗效果,实现在典型使用条件下的探测与对抗运用效果评估功能。
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主要由数据录取设备、信号回放与对抗效果分析软件等组成。记录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中频AD数据和数据处理结果,通过回放和信号分析软件精细化分析对抗与反对抗效能,研究在各种典型支援对抗方案条件下的效能。
(二)主要功能
1.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
(1)具备重构国内外探测平台装备功能,模拟国内外探测平台工作参数配置、探测平台信号产生、探测平台回波信号处理、数据处理、目标分类识别、综合信息显示等功能;
(2)具备内外场对抗与反对抗试验验证与评估功能;
(3)具备试验数据录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与对抗效果评估的能力。
2.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1)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对抗信号分析功能;
(2)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进行脉压、检测、抗对抗、信息提取等离线处理分析;
(3)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对抗效果分析功能。
(三)主要技术指标
1.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
(1)工作频率:C波段,工作带宽不小于500MHz;
(2)探测平台威力:对于2m2目标,跟踪距离不小于50km;
(3)探测平台跟踪性能:精跟目标不小于8个,数据率1Hz-10Hz可设置;
(4)置频精度:优于0.1MHz;
(5)幅度控制精度:优于3dB(r.m.s);
(6)谐波杂散:优于-50dBc;
(7)探测平台功能模式:搜索、跟踪等;
(8)探测平台抗对抗措施:射频掩护、频率捷变、MTI、MTD、CFAR、SLB、SLC、PD等;
(9)模拟目标起伏类型:sweiling0-IV;
(10)扩展目标最大模拟能力:不少于6个;
(11)点目标模拟数量:单个波束内,数字模拟方式不少于20个;
(12)产生信号带宽:1MHz、5MHz、10MHz、75MHz、500MHz等;
(13)信号带内平坦度:瞬时信号带宽≤200MHz,优于±2dB;瞬时信号带宽>200MHz,优于±3dB;
(14)信号脉内调制类型:单载频、线性调频、相位编码等;
(15)信号脉宽范围:0.1us-1500us,可根据需要任意设置,步进1us;
(16)天线方向图模拟类型:模拟辛格、高斯、单脉冲比幅测向、辅助天线等方向图模拟;
(17)天线接收通道模拟数量:不少于12路,包括和通道、俯仰差通道、方位差通道、DBF波束通道及辅助通道等;
(18)信号处理:系统可工作在3种模式下,A模式(典型探测系统实际工作模式),B模式(可编程反对抗模式),C模式(基于实际工作模式的可编程反对抗模式)。按照满足最大规模的探测平台信号处理需求设计计算能力,要求具备数字脉压、MTI、SLC、CFAR处理等能力;
(19)数据处理:按照满足最大规模的探测平台数据处理需求设计计算能力,要求具备目标航迹、点迹的处理能力,其中,航迹处理能力不小于100批。
2.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1)典型探测平台数据采集:在对抗试验的过程中,采集和存储典型探测平台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和目标信号检测与跟踪结果数据、综合显示结果数据;
(2)仿真设备数据采集:在对抗试验的过程中,采集和存储仿真系统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和目标信号检测与跟踪结果数据、综合显示结果数据;
(3)精细化评估系统输入数据:支持典型探测平台数据采集和半实物仿真设备数据采集;
(4)精细化评估能力:能够按照探测平台信号,可视化显示典型探测平台信号处理过程节点受对抗情况,能够实现与支援对抗设备或半实物仿真平台记录数据进行同步回放分析;
(5)精细化评估系统输出数据:典型应用场景下,当探测平台执行探测任务的每个进程,探测平台采用给定的波束扫描及探测平台调制的信号波形等条件下,对抗设备在某一空间位置采用某一对抗样式时,产生的对抗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距离、速度、方位等值的测量误差。
(四)系统参考组成
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通常由仿真主控分系统、天馈分系统、伺服分系统、频综分系统、接收采集分系统、天线模拟分系统、信息处理分系统、综合显控分系统等组成。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由数据录取设备、信号回放与对抗效果分析软件等组成。
(五)典型使用方法
1.内场射频注入方式
采用射频注入方式与内场对抗设备及回波模拟系统交互,开展对抗与反对抗验证研究。
2.微波暗室射频辐射方式
在微波暗室环境下,采用射频辐射方式与内场对抗设备及回波模拟系统交互,开展对抗与反对抗验证研究。
3.实际空中目标探测
在外场环境下,开展对抗与反对抗测试与验证。
二、经济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7.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为A类装备承制单位,且承制范围的分系统类别中需包含雷达相关内容)。
(二)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设备质保期至少为3年,中标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质保期内,设备因非采购方人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应按本条款的上述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的质保期。质保期内,采购单位开展本项目的重要内外场试验活动,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到场保障,有关食宿费、差旅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在设备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备件先行更换)。
在设备质保期过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设备终身优惠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对设备软、硬件升级及能力扩展所需的软、硬件购置费予以优惠。
2.技术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方现场就所供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对采购方人员(5人次)进行技术培训。
三、联系方式
邴先生,*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 |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是集实践教学、性能仿真分析、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半实物仿真与评估系统。 | 见附件 | 1737万元 | 2023年11月 | 经济要求见附件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附件
初步技术参数和经济要求
一、初步技术参数
(一)功能概述
探测对抗仿真评估实验系统主要包括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和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参考国内外典型探测平台组成及技术体制,采用可重构探测平台信号处理机半实物仿真,系统具有模拟地面和水面探测平台基本功能,可完成探测信号处理的信号级仿真,用于内外场探测与对抗试验,可通过对抗条件下目标探测、识别、跟踪定位效能,回放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可逐分逐秒逐脉冲的分析对抗效果,实现在典型使用条件下的探测与对抗运用效果评估功能。
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主要由数据录取设备、信号回放与对抗效果分析软件等组成。记录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中频AD数据和数据处理结果,通过回放和信号分析软件精细化分析对抗与反对抗效能,研究在各种典型支援对抗方案条件下的效能。
(二)主要功能
1.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
(1)具备重构国内外探测平台装备功能,模拟国内外探测平台工作参数配置、探测平台信号产生、探测平台回波信号处理、数据处理、目标分类识别、综合信息显示等功能;
(2)具备内外场对抗与反对抗试验验证与评估功能;
(3)具备试验数据录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与对抗效果评估的能力。
2.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1)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对抗信号分析功能;
(2)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进行脉压、检测、抗对抗、信息提取等离线处理分析;
(3)具备对探测平台回波对抗效果分析功能。
(三)主要技术指标
1.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
(1)工作频率:C波段,工作带宽不小于500MHz;
(2)探测平台威力:对于2m2目标,跟踪距离不小于50km;
(3)探测平台跟踪性能:精跟目标不小于8个,数据率1Hz-10Hz可设置;
(4)置频精度:优于0.1MHz;
(5)幅度控制精度:优于3dB(r.m.s);
(6)谐波杂散:优于-50dBc;
(7)探测平台功能模式:搜索、跟踪等;
(8)探测平台抗对抗措施:射频掩护、频率捷变、MTI、MTD、CFAR、SLB、SLC、PD等;
(9)模拟目标起伏类型:sweiling0-IV;
(10)扩展目标最大模拟能力:不少于6个;
(11)点目标模拟数量:单个波束内,数字模拟方式不少于20个;
(12)产生信号带宽:1MHz、5MHz、10MHz、75MHz、500MHz等;
(13)信号带内平坦度:瞬时信号带宽≤200MHz,优于±2dB;瞬时信号带宽>200MHz,优于±3dB;
(14)信号脉内调制类型:单载频、线性调频、相位编码等;
(15)信号脉宽范围:0.1us-1500us,可根据需要任意设置,步进1us;
(16)天线方向图模拟类型:模拟辛格、高斯、单脉冲比幅测向、辅助天线等方向图模拟;
(17)天线接收通道模拟数量:不少于12路,包括和通道、俯仰差通道、方位差通道、DBF波束通道及辅助通道等;
(18)信号处理:系统可工作在3种模式下,A模式(典型探测系统实际工作模式),B模式(可编程反对抗模式),C模式(基于实际工作模式的可编程反对抗模式)。按照满足最大规模的探测平台信号处理需求设计计算能力,要求具备数字脉压、MTI、SLC、CFAR处理等能力;
(19)数据处理:按照满足最大规模的探测平台数据处理需求设计计算能力,要求具备目标航迹、点迹的处理能力,其中,航迹处理能力不小于100批。
2.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
(1)典型探测平台数据采集:在对抗试验的过程中,采集和存储典型探测平台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和目标信号检测与跟踪结果数据、综合显示结果数据;
(2)仿真设备数据采集:在对抗试验的过程中,采集和存储仿真系统和差差通道的中频数据和目标信号检测与跟踪结果数据、综合显示结果数据;
(3)精细化评估系统输入数据:支持典型探测平台数据采集和半实物仿真设备数据采集;
(4)精细化评估能力:能够按照探测平台信号,可视化显示典型探测平台信号处理过程节点受对抗情况,能够实现与支援对抗设备或半实物仿真平台记录数据进行同步回放分析;
(5)精细化评估系统输出数据:典型应用场景下,当探测平台执行探测任务的每个进程,探测平台采用给定的波束扫描及探测平台调制的信号波形等条件下,对抗设备在某一空间位置采用某一对抗样式时,产生的对抗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距离、速度、方位等值的测量误差。
(四)系统参考组成
探测平台半实物仿真实验系统通常由仿真主控分系统、天馈分系统、伺服分系统、频综分系统、接收采集分系统、天线模拟分系统、信息处理分系统、综合显控分系统等组成。支援对抗运用精细化评估系统由数据录取设备、信号回放与对抗效果分析软件等组成。
(五)典型使用方法
1.内场射频注入方式
采用射频注入方式与内场对抗设备及回波模拟系统交互,开展对抗与反对抗验证研究。
2.微波暗室射频辐射方式
在微波暗室环境下,采用射频辐射方式与内场对抗设备及回波模拟系统交互,开展对抗与反对抗验证研究。
3.实际空中目标探测
在外场环境下,开展对抗与反对抗测试与验证。
二、经济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7.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注册类别为A类装备承制单位,且承制范围的分系统类别中需包含雷达相关内容)。
(二)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设备质保期至少为3年,中标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质保期内,设备因非采购方人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应按本条款的上述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的质保期。质保期内,采购单位开展本项目的重要内外场试验活动,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到场保障,有关食宿费、差旅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在设备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备件先行更换)。
在设备质保期过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设备终身优惠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对设备软、硬件升级及能力扩展所需的软、硬件购置费予以优惠。
2.技术培训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方现场就所供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对采购方人员(5人次)进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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