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闽0125破1号福州唐乾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意向买家招募公告
2020闽0125破1号福州唐乾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意向买家招募公告
福州唐乾明 (略) ( (略) 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9年12月2日, (略) 永 (略) (以下 (略) )依法裁定受理福州日报社申请唐乾明月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闽0125破申1号。2020年1月6日, (略) 依法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担任唐乾明月的管理人,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管理人 (略) 裁定通过的《福州唐乾明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二)》对本案整体破产财产进行依法处置。为有效推进本案破产财产的处置,管理人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买家,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招募活动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
2、意向买家报名前请务必遵照《招募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权利瑕疵等)、了解拟处置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
3、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买家,为意向买家提供标的物现有相应的资料,方便意向买家全面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
4、本公告所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及信息披露,仅为意向买家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买家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买家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或意向买家未调查、了解、核实到的有关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拟处置标的概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唐乾明月的整体无抵押房产。
序号 | 坐落 | 面积(㎡) | 评估价(元) | 报价最低价(元) |
1 | 驿都732单元 | 45.73 | 287,900 | 86,370 |
2 | 驿都820单元 | 56.08 | 351,300 | 105,390 |
3 | 驿都1325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4 | 驿都1328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5 | 驿都1329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6 | 驿都1422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7 | 驿都1423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8 | 驿都1424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9 | 驿都1425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10 | 驿都1527单元 | 45.73 | 299,600 | 89,880 |
11 | 驿都1532单元 | 45.73 | 299,600 | 89,880 |
合计 | 3,321,300 | 996,390 |
三、 拟处置标的评估情况
上述拟处置标的 (略) 场价值详见拟处置标的概况,合计金额为3,321,300元。
四、标的物特别说明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或其权利现状为准,管理 (略) 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于本次拟处置标的为唐乾明月无抵押房产的整体处置,房产数量和价值较大,有意者请务必在拟处置程序开始前亲自实地看样并深入调查了解,未看样或调查了解的意向买家视为对全部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外观等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意向买家决定参与的,视为对全部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全部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旦处置成交,不得以未实地看样不了解标的物瑕疵情况或以某一部分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质量、数量、外观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否则将视为毁约并按毁约条款进行处理。
(二)本次拟处置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或其权利现状为准,一旦成交后,无论最终核对后的具体情况是否有变化,处置价款均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以事先未具体核对标的物数量、质量或者核对后标的物数量、质量与实际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处置价款,否则视为毁约,按照毁约条款进行处理。
(三)因唐乾明月名下账户因欠税而变成非正常户,如买受人成交后需要开具发票,存在管理人无法申请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风险,因税务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拟处置标的之前办有登记事项而在移交后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进行必要的协助,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意向买家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国有(含国有参股)企业报名的须提交出资人同意参加的书面意见;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法人名义参加。
2.意向买家在报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物的,概与管理 (略) 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意向买家可以通过联合报名方式参与,但须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联合报名协议、各主体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招募活动。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俞律师*。
七、招募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采用非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6日17:30分止。
2、报名购买资产方式
意向买家可以报名购买其中一套或多套资产或全部资产。意向买家应在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3、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意向买家,须支付1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保证金。保证金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委托第三人代为支付保证金的,须同时提交委托证明材料。
4、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福州唐乾明 (略) 管理人
账号:*7584
开户行: (略) 福州分行
5、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凭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买家即可按本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买家需保存好银行出具转款凭证,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时,须一并提交。
6、报名材料的提交
意向买家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买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1份
(6)报价方案,原件1份
其中报价方案须包括意向买家情况简介、报价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文件或未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如报名时提交虚假报名文件的,一经查明,即丧失参与资格,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买家应将上述报名材料密封后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俞律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望龙二路1号IFC国际金融中心)。
7、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且未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的意向买家,自招募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意向买家:
①提交虚假报名文件;
②为压低价格,胁迫、利诱其他意向买家,影响正常的招募活动;
③与参与招募活动的其他意向买家通谋,压低价款;
④招募活动现场阻挠、影响其他意向买家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致使
本次招募失败或给唐乾明月造成经济损失的。
意向买家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意向买家的遴选
如本次招募活动只有一家意向买家报名的,管理人将进一步与该意向买家进行磋商,就价格、付款方式及担保方式等进一步明确后,制作相应处置方案执行。
如本次招募活动有超过一家意向买家报名的,为保证招募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报名的意向买家进行竞争性磋商,综合报价、支付方式、提供的担保方式等择优遴选出一家意向买家的报价方案,制作相应处置方案执行。
九、毁约条款
管理人在确认报价方案并制定处置方案后,意向买家未及时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者未按期付款的,视为毁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处置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的差价、作为本案破产费用及偿债资金,毁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拟处置)不得参加。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联系电话:俞律师*
福州唐乾明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福州唐乾明 (略) ( (略) 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9年12月2日, (略) 永 (略) (以下 (略) )依法裁定受理福州日报社申请唐乾明月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闽0125破申1号。2020年1月6日, (略) 依法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担任唐乾明月的管理人,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管理人 (略) 裁定通过的《福州唐乾明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二)》对本案整体破产财产进行依法处置。为有效推进本案破产财产的处置,管理人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买家,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招募活动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
2、意向买家报名前请务必遵照《招募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权利瑕疵等)、了解拟处置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
3、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买家,为意向买家提供标的物现有相应的资料,方便意向买家全面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
4、本公告所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及信息披露,仅为意向买家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买家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买家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或意向买家未调查、了解、核实到的有关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拟处置标的概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唐乾明月的整体无抵押房产。
序号 | 坐落 | 面积(㎡) | 评估价(元) | 报价最低价(元) |
1 | 驿都732单元 | 45.73 | 287,900 | 86,370 |
2 | 驿都820单元 | 56.08 | 351,300 | 105,390 |
3 | 驿都1325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4 | 驿都1328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5 | 驿都1329单元 | 45.73 | 296,700 | 89,010 |
6 | 驿都1422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7 | 驿都1423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8 | 驿都1424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9 | 驿都1425单元 | 45.73 | 298,200 | 89,460 |
10 | 驿都1527单元 | 45.73 | 299,600 | 89,880 |
11 | 驿都1532单元 | 45.73 | 299,600 | 89,880 |
合计 | 3,321,300 | 996,390 |
三、 拟处置标的评估情况
上述拟处置标的 (略) 场价值详见拟处置标的概况,合计金额为3,321,300元。
四、标的物特别说明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或其权利现状为准,管理 (略) 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于本次拟处置标的为唐乾明月无抵押房产的整体处置,房产数量和价值较大,有意者请务必在拟处置程序开始前亲自实地看样并深入调查了解,未看样或调查了解的意向买家视为对全部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外观等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意向买家决定参与的,视为对全部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全部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旦处置成交,不得以未实地看样不了解标的物瑕疵情况或以某一部分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质量、数量、外观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否则将视为毁约并按毁约条款进行处理。
(二)本次拟处置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或其权利现状为准,一旦成交后,无论最终核对后的具体情况是否有变化,处置价款均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以事先未具体核对标的物数量、质量或者核对后标的物数量、质量与实际不符为由拒绝支付处置价款,否则视为毁约,按照毁约条款进行处理。
(三)因唐乾明月名下账户因欠税而变成非正常户,如买受人成交后需要开具发票,存在管理人无法申请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风险,因税务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拟处置标的之前办有登记事项而在移交后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进行必要的协助,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意向买家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国有(含国有参股)企业报名的须提交出资人同意参加的书面意见;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法人名义参加。
2.意向买家在报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物的,概与管理 (略) 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意向买家可以通过联合报名方式参与,但须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联合报名协议、各主体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招募活动。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俞律师*。
七、招募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采用非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6日17:30分止。
2、报名购买资产方式
意向买家可以报名购买其中一套或多套资产或全部资产。意向买家应在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3、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意向买家,须支付1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保证金。保证金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委托第三人代为支付保证金的,须同时提交委托证明材料。
4、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福州唐乾明 (略) 管理人
账号:*7584
开户行: (略) 福州分行
5、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凭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买家即可按本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买家需保存好银行出具转款凭证,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时,须一并提交。
6、报名材料的提交
意向买家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买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1份
(6)报价方案,原件1份
其中报价方案须包括意向买家情况简介、报价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文件或未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如报名时提交虚假报名文件的,一经查明,即丧失参与资格,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买家应将上述报名材料密封后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俞律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望龙二路1号IFC国际金融中心)。
7、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且未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的意向买家,自招募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意向买家:
①提交虚假报名文件;
②为压低价格,胁迫、利诱其他意向买家,影响正常的招募活动;
③与参与招募活动的其他意向买家通谋,压低价款;
④招募活动现场阻挠、影响其他意向买家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致使
本次招募失败或给唐乾明月造成经济损失的。
意向买家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意向买家的遴选
如本次招募活动只有一家意向买家报名的,管理人将进一步与该意向买家进行磋商,就价格、付款方式及担保方式等进一步明确后,制作相应处置方案执行。
如本次招募活动有超过一家意向买家报名的,为保证招募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报名的意向买家进行竞争性磋商,综合报价、支付方式、提供的担保方式等择优遴选出一家意向买家的报价方案,制作相应处置方案执行。
九、毁约条款
管理人在确认报价方案并制定处置方案后,意向买家未及时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者未按期付款的,视为毁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处置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的差价、作为本案破产费用及偿债资金,毁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拟处置)不得参加。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联系电话:俞律师*
福州唐乾明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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