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相关管理规定, (略) 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略) 物业服务项目 | (1) (略) 治安、消防、快递收发和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2)餐厅厨师、水电维修及服务人员招录与使用管理。 (3)宿舍楼、办公楼、 (略) 、库房、XX楼的走廊、楼梯道,以及宿舍楼、办公楼、库房、XX楼的公共卫生间,单车棚等室内场所卫生清扫维护;室外环境卫生、绿化环境养护维护工作。 (4) (略) 内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巡检登记。 (5)整治期间, (略) 做好施工单位、人员管理, (略) 秩序。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保安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四、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7万元 | 2023年11月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意见建议。
2.邮件附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书面建议等均加盖公章,扫描制作成PDF文件,*@*q.com邮箱.
3.书面建议包含: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参与意向、意见建议(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建议时间等。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纳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2023年10月27日
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相关管理规定, (略) 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略) 物业服务项目 | (1) (略) 治安、消防、快递收发和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2)餐厅厨师、水电维修及服务人员招录与使用管理。 (3)宿舍楼、办公楼、 (略) 、库房、XX楼的走廊、楼梯道,以及宿舍楼、办公楼、库房、XX楼的公共卫生间,单车棚等室内场所卫生清扫维护;室外环境卫生、绿化环境养护维护工作。 (4) (略) 内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巡检登记。 (5)整治期间, (略) 做好施工单位、人员管理, (略) 秩序。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保安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四、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7万元 | 2023年11月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意见建议。
2.邮件附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书面建议等均加盖公章,扫描制作成PDF文件,*@*q.com邮箱.
3.书面建议包含: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参与意向、意见建议(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建议时间等。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纳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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