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10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10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3-10-30]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10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10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略) 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采购项目 |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气候字[2023]348号)精神、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技术要求, (略) 独立焦化、发电、氟化工、钢铁、化工、平板玻璃、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陶瓷、造纸和纸制品等11个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以及碳减排贷款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核查工作。 | *.0 | 2023年1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10月30日
[2023-10-30]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10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10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略) 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采购项目 |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气候字[2023]348号)精神、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技术要求, (略) 独立焦化、发电、氟化工、钢铁、化工、平板玻璃、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化工、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陶瓷、造纸和纸制品等11个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以及碳减排贷款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核查工作。 | *.0 | 2023年1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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