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圭沐能源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江西圭沐能源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太原 (略)
关于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略)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山西、内蒙 | 铁路运输 | 含税平仓价 | * | 880 | 不限 | 1 | 2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粒度 (mm) |
A标段 | 烟煤 | 洗混煤 | ≥5500 | ≤12 | ≤1 | 24-35 | ≤20 | ≥1250 | ≤50 |
备注:无。
二、报名事项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10-31 08: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 *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 限时竞价销售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A标段:2023-10-31 09:00至2023-10-31 10:0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与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曹妃甸煤二期,曹妃甸国投码头、曹妃甸华能码头、曹妃甸西港等离岸平舱交货。出卖人以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交给买受人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买方。
A标段:2023-11-01至2024-02-29
七、货款支付1、买卖双方约定以预付货款方式进行结算。2、预付款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采用银商转账方式,支付至出卖人在平台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3、煤炭平舱交割前港口发生的费用,如过衡、化验及其它费用均由出卖人支付,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海运费费均由买受人支付。4、双方约定出卖人凭有效的单据(平舱交货为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质量检验化验单等,同买受人进行煤款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5、双方另有约定的,在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煤质验收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1、质量以港口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2、数量以以港口监装的水尺货票吨数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质量约定及验收标准:1、当实际交货Qnet,ar≧5500kcal/kg时视为质量合格。当5500kcal/kg≤实际交货Qnet,ar≧5300kcal/kg时,以5500kcal/kg为基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5500)元/吨。当实际交货Qnet,ar<53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5500)*2元/吨,或拒收。2、硫份调整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硫分(St,d)以1.0%为基准,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超过1.20%以上部分,每超0.01%价格降低0.4元/吨,超过1.30%时,拒收。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整价的定义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煤炭数量核定与质量检验约定:1、煤炭数量的核定:在煤炭交货地以实际水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任何一方未参加不影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且对未参加方视作自动认可。2、煤炭质量:双方同意*方委托具有资质的曹妃甸或奏皇岛等海关煤炭检测技术中心及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标对所装煤炭出具的煤炭质检结果作为煤炭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商品煤质量、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1、价格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略) 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价格合理区间,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按月确定。2、双方另有约定的,在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委托企业:陈小姐
电话:*
交易中心:杜妙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
太原 (略)
2023年10月30日
太原 (略)
关于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略)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山西、内蒙 | 铁路运输 | 含税平仓价 | * | 880 | 不限 | 1 | 2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粒度 (mm) |
A标段 | 烟煤 | 洗混煤 | ≥5500 | ≤12 | ≤1 | 24-35 | ≤20 | ≥1250 | ≤50 |
备注:无。
二、报名事项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10-31 08: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 *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 限时竞价销售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A标段:2023-10-31 09:00至2023-10-31 10:0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与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曹妃甸煤二期,曹妃甸国投码头、曹妃甸华能码头、曹妃甸西港等离岸平舱交货。出卖人以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交给买受人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买方。
A标段:2023-11-01至2024-02-29
七、货款支付1、买卖双方约定以预付货款方式进行结算。2、预付款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采用银商转账方式,支付至出卖人在平台开立的结算资金账户。3、煤炭平舱交割前港口发生的费用,如过衡、化验及其它费用均由出卖人支付,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海运费费均由买受人支付。4、双方约定出卖人凭有效的单据(平舱交货为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质量检验化验单等,同买受人进行煤款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5、双方另有约定的,在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煤质验收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1、质量以港口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2、数量以以港口监装的水尺货票吨数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质量约定及验收标准:1、当实际交货Qnet,ar≧5500kcal/kg时视为质量合格。当5500kcal/kg≤实际交货Qnet,ar≧5300kcal/kg时,以5500kcal/kg为基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5500)元/吨。当实际交货Qnet,ar<53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5500)*2元/吨,或拒收。2、硫份调整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硫分(St,d)以1.0%为基准,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超过1.20%以上部分,每超0.01%价格降低0.4元/吨,超过1.30%时,拒收。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整价的定义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煤炭数量核定与质量检验约定:1、煤炭数量的核定:在煤炭交货地以实际水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任何一方未参加不影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且对未参加方视作自动认可。2、煤炭质量:双方同意*方委托具有资质的曹妃甸或奏皇岛等海关煤炭检测技术中心及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标对所装煤炭出具的煤炭质检结果作为煤炭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商品煤质量、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1、价格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略) 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价格合理区间,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按月确定。2、双方另有约定的,在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委托企业:陈小姐
电话:*
交易中心:杜妙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
太原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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