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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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公开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
项目代码:
2307-*-04-01-*
招标人:
名称:象山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
电话:*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307-*-04-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 (略) (略) ,招标人为 象山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16000 万元,建设规模 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总用地面积37087平方米,古城墙长约618米 ,建设地点: 石浦镇渔港古城 。 2.2招标范围: 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工程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电梯、室外工程、古城墙等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等。电力、燃气工程设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 (2)工程施工范围: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所有施工内容。电力、燃气工程施工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 (3)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雕塑、小品、智能化系统等 。 (4)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执行 。 (5)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电力、燃气等单位实施的项目安装施工的总包管理及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资料的统一收集归档(移交) 。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配合办理各类证照 。 (7)其他:第三方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招标规模: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A**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60,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5项资质: (1)建筑行业设计*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或设计综合资质;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联合体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个,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工作的任何一家成员具备即可;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6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 不少于2人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10-30至2023-10-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3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
信息来源: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10-30
信息公开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
项目代码:
2307-*-04-01-*
招标人:
名称:象山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
电话:*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307-*-04-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 (略) (略) ,招标人为 象山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16000 万元,建设规模 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总用地面积37087平方米,古城墙长约618米 ,建设地点: 石浦镇渔港古城 。 2.2招标范围: 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工程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相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电梯、室外工程、古城墙等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等。电力、燃气工程设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 (2)工程施工范围: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所有施工内容。电力、燃气工程施工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 (3)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雕塑、小品、智能化系统等 。 (4)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执行 。 (5)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电力、燃气等单位实施的项目安装施工的总包管理及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资料的统一收集归档(移交) 。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配合办理各类证照 。 (7)其他:第三方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招标规模: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石浦渔港古城二期风貌类建筑改造利用及古城墙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A**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60,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5项资质: (1)建筑行业设计*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或设计综合资质;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联合体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个,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工作的任何一家成员具备即可;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6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 不少于2人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10-30至2023-10-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3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
信息来源: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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