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译处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外文译处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为充分论证采购需求,同时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 (略) 海淀区某单位的“外文译处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需求对接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需求对接活动;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军队单位翻译项目合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能提供证明材料为准)。
2.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保密场所通过保密审查,能够保证实现对工作内容的保密。
注:上述资质和能力要求仅用于需求对接活动,最终要求以发布的竞争性采购文件为准。
二、需求对接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海淀区(详细情况询问采购人)。
(三)报名方式
截止日期当天且报名截止时间前,盖章密封直接送至报名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须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声明函)。
5.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函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原件并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无需提供附注)。如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同等效力的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声明函原件;
8.不是“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的声明函原件以及投标人近期在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及网页截图;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原件;
10.不是联合体对接的声明函原件;
11.未与采购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原件;
12.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函原件;
1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声明函及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
(五)注意事项
1.项目处于调研论证阶段,技术要求和资质要求等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仅作为潜在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意见和建议调整技术、商务等要求,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意向单位可根据本次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提出意见建议(非必须),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010-*,*
张老师,010-*,*
(七)询问、质疑、投诉方式
本采购需求对接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询问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2.质疑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3.投诉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附件:外文译处服务项目技术需求
为充分论证采购需求,同时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 (略) 海淀区某单位的“外文译处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需求对接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需求对接活动;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军队单位翻译项目合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能提供证明材料为准)。
2.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保密场所通过保密审查,能够保证实现对工作内容的保密。
注:上述资质和能力要求仅用于需求对接活动,最终要求以发布的竞争性采购文件为准。
二、需求对接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海淀区(详细情况询问采购人)。
(三)报名方式
截止日期当天且报名截止时间前,盖章密封直接送至报名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须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声明函)。
5.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函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原件并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无需提供附注)。如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同等效力的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声明函原件;
8.不是“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的声明函原件以及投标人近期在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及网页截图;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原件;
10.不是联合体对接的声明函原件;
11.未与采购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原件;
12.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函原件;
1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声明函及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
(五)注意事项
1.项目处于调研论证阶段,技术要求和资质要求等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仅作为潜在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意见和建议调整技术、商务等要求,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意向单位可根据本次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提出意见建议(非必须),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010-*,*
张老师,010-*,*
(七)询问、质疑、投诉方式
本采购需求对接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询问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2.质疑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3.投诉事宜
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海淀区
附件:外文译处服务项目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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