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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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 (略) 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3}41号文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 (略) 财政资金。招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影响,7月3 (略) 及海河流域持续出现暴雨,发生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因防汛抢险通行需要,子牙河左埝18+570-30+984和子牙河左埝下游段2+540-2+740、3+300-4+800段堤顶道路破损严重,对堤防管理造成不便。为确保堤防安全,恢复水利工程设施原有功能,保证防汛通道通畅,需要对堤顶路面进行修复。

2.1.2本项目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 年 05 月 31 日(开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编号:ZYHZNDFXFXM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工程段子牙河左埝18+570-23+620、23+920-24+920、25+030-27+420、28+270-29+190、30+140-30+984,实际修建左埝堤顶路长度为10.204km。子牙河左埝下游段桩号2+540-2+740、3+300-4+800,长度为200m和1500m,现状为土路面,本次新建泥结碎石路面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1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日9时~12时,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北辰支行

银行帐号:*02304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联 系 人:刘相鹏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辰区天穆镇朝阳 (略) 场综合楼104号

电子信箱:*@*26.com

联系人:张琪

电话:022-*

发 布 日 期:2023年11月01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相鹏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 (略) 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3}41号文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 (略) 财政资金。招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影响,7月3 (略) 及海河流域持续出现暴雨,发生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因防汛抢险通行需要,子牙河左埝18+570-30+984和子牙河左埝下游段2+540-2+740、3+300-4+800段堤顶道路破损严重,对堤防管理造成不便。为确保堤防安全,恢复水利工程设施原有功能,保证防汛通道通畅,需要对堤顶路面进行修复。

2.1.2本项目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 年 05 月 31 日(开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子牙河左埝堤防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编号:ZYHZNDFXFXM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工程段子牙河左埝18+570-23+620、23+920-24+920、25+030-27+420、28+270-29+190、30+140-30+984,实际修建左埝堤顶路长度为10.204km。子牙河左埝下游段桩号2+540-2+740、3+300-4+800,长度为200m和1500m,现状为土路面,本次新建泥结碎石路面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1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日9时~12时,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北辰支行

银行帐号:*02304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联 系 人:刘相鹏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辰区天穆镇朝阳 (略) 场综合楼104号

电子信箱:*@*26.com

联系人:张琪

电话:022-*

发 布 日 期:2023年11月01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大清河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相鹏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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