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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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第1包

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引入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农产品运输与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冷链物流许可证》以及覆盖配送周期的冷 (略) ,根据*方需求,集中采购配送副食品(新鲜肉类、水产、蔬菜、豆制品、干货、调料、水果及米粉等产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食品。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人,按月轮流配送。服务期限1年(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配送 (略) 普陀区。

三、项目预算

350万元。

四、拟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结算方式

根据每日配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采购单位按月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对公转账”。在支付合同款项前,*方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在质疑意见和合理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递交之前请先电话联系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持续关注军队采购网,了解项目进展和后续采购信息。

七、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话:*

邮箱:*@*63.com

, (略) ,普陀区,上海

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引入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农产品运输与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冷链物流许可证》以及覆盖配送周期的冷 (略) ,根据*方需求,集中采购配送副食品(新鲜肉类、水产、蔬菜、豆制品、干货、调料、水果及米粉等产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食品。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人,按月轮流配送。服务期限1年(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配送 (略) 普陀区。

三、项目预算

350万元。

四、拟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结算方式

根据每日配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采购单位按月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对公转账”。在支付合同款项前,*方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在质疑意见和合理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递交之前请先电话联系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持续关注军队采购网,了解项目进展和后续采购信息。

七、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话:*

邮箱:*@*63.com

, (略) ,普陀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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