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理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理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理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理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服装,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提供货物的警服专用标志、产品名称标志(防伪标志)、产品含量及洗涤标志(含面料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洗涤说明等)、号型标志等必须规范齐全。 2.所有警服的技术要求(包括服装面料、皮革材料、内在质量和外观缝制质量技术等)均应符合公安部警服相关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装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剂、辅料与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配有纽扣的每套服装应配备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4.若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执行。采购人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三包服务和现场服务,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完成《交货验收单》签订之日起计算。 2.所有服装需根据实际尺寸提供。 3.提供的货物大小不合适的情况下,提供换货。 5.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2.交货地点: (略) 阿坝州理县。 3.采购人收到全部货物后随机抽取多个产品送达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有送检产品的检测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若有产品未通过检测和验收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作废所签订的合同。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 交供应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 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款,在质保期满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验收方法:按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 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7.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8.本项目的报价须包含采购费、成本费、运输、利润、税金、材料、检测、 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所必需的费用也须考虑进报价 中,采购人不再支付由其他任何费用。 9.售后服务要求:8.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响应到场,3 日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2次调换仍不能达 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 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成 交供应商亦应负责解决,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9.2服务响应时间:30分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具有相关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9.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 并承担维修费用。在质保期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服装质量问题,如缝合不 当、脱线,领口袖口和布料起泡、内衬非人为损坏等,进行无偿质量维修和预 防性维护服务,并确保处理后的服装品质与前期无异。 | 32.* | 2023年11月 | 1.供应商应对所有人员服装进行现场比量尺寸,并做好记录。保证每个人 都合体;如有劣质,无条件更换;服装配送期间,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临时服 务机构,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保证上门服务到个人,对服装不合体现象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更换,并于 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售后,直至满意为止。 3.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交货验收时*方任意抽取全套产品送检,未通过检测和验收的视为虚假响应。 4.中标后提供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春秋常服、警用长袖体恤、警用短袖体恤、警用毛衣高领、警用大衣)由国家认可的法定检验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5. 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服装,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提供货物的警服专用标志、产品名称标志(防伪 标志)、产品含量及洗涤标志(含面料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洗涤说明 等)、号型标志等必须规范齐全。(单独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装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 剂、辅料与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 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配有纽扣的每套服装应配备备用纽扣 大小各一粒,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单独提供承诺函)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理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理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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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服装,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提供货物的警服专用标志、产品名称标志(防伪标志)、产品含量及洗涤标志(含面料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洗涤说明等)、号型标志等必须规范齐全。 2.所有警服的技术要求(包括服装面料、皮革材料、内在质量和外观缝制质量技术等)均应符合公安部警服相关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装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剂、辅料与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配有纽扣的每套服装应配备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4.若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执行。采购人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三包服务和现场服务,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完成《交货验收单》签订之日起计算。 2.所有服装需根据实际尺寸提供。 3.提供的货物大小不合适的情况下,提供换货。 5.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2.交货地点: (略) 阿坝州理县。 3.采购人收到全部货物后随机抽取多个产品送达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有送检产品的检测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若有产品未通过检测和验收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作废所签订的合同。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 交供应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 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款,在质保期满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验收方法:按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 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7.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8.本项目的报价须包含采购费、成本费、运输、利润、税金、材料、检测、 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所必需的费用也须考虑进报价 中,采购人不再支付由其他任何费用。 9.售后服务要求:8.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响应到场,3 日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2次调换仍不能达 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 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成 交供应商亦应负责解决,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9.2服务响应时间:30分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具有相关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9.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 并承担维修费用。在质保期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服装质量问题,如缝合不 当、脱线,领口袖口和布料起泡、内衬非人为损坏等,进行无偿质量维修和预 防性维护服务,并确保处理后的服装品质与前期无异。 | 32.* | 2023年11月 | 1.供应商应对所有人员服装进行现场比量尺寸,并做好记录。保证每个人 都合体;如有劣质,无条件更换;服装配送期间,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临时服 务机构,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保证上门服务到个人,对服装不合体现象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更换,并于 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售后,直至满意为止。 3.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交货验收时*方任意抽取全套产品送检,未通过检测和验收的视为虚假响应。 4.中标后提供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春秋常服、警用长袖体恤、警用短袖体恤、警用毛衣高领、警用大衣)由国家认可的法定检验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5. 供应商供货时提供的服装,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提供货物的警服专用标志、产品名称标志(防伪 标志)、产品含量及洗涤标志(含面料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洗涤说明 等)、号型标志等必须规范齐全。(单独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装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 剂、辅料与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 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配有纽扣的每套服装应配备备用纽扣 大小各一粒,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单独提供承诺函)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理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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