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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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分包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 *.00 标的1-社会救助服务:服务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构建精准救助长效工作机制,不断适应困难群众多元化、高质量救助需求。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民政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 (民发[2017]153 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宁民规发[2018]2号)和《关于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民规发 [2023]11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宁财(综)发[2023] 187 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需要,以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服务需要为根本,以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核心,创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加强民政领域社会人才队*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政策引领、社会参与服务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二) (略) 场选择。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构建公开、公平、高效的救助服务供给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 (三)坚持便民惠民。满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基本需求,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增进部门协同,优化救助程序,方便困难群众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使各项惠民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服务对象与内容 (一)服务对象。 (略) 利通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因病、因学等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象;其他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 (二) 服务内容。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主动与村 (居)救助协理员、网格员联系,掌握辖区各类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定期走访收集家庭现状信息,建立主动发现工作台账,走访中如遇生活困难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情况的群众时,及时将信息告知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救助。 2.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根据低保及分散特困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协助民政局及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对在册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对象 100%实地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确保相关真实有效,内容完整。 3.社会救助档案完善服务。根据政策要求及时整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相关档案资料,做到救助对象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动态复核中,将线上复核资料及线下入户抽查资料归入对应对象档案中,确保档案完整、有效 4.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利用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重点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5.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依照“全员覆盖、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年度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2 场,逐步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执行和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入户核查 家计调查员入户调查14500户。 一年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指标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8 年11 月起至今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4 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方案 10 主动发现联系掌握各类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走访,收集信息并建立主动发现台账及时发现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困难群众。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年走访12次以上,方案实施性突出重点,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方案设计较为清晰明确,年走访10次以上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不够透彻,年走访8次以上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年走访6次以上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详细,年走访6次以下,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5 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根据低保及分散特困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协助民政局及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对在册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对象100%实地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确保相关真实有效内容完整。项目的家计调查服务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具体细致,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方案详细周密,方案实施性好,由调查措施,项目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方案设计析阐述清晰有一定的操作性、有调查措施,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不够透彻、实施措施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无详细调查走访复核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6 社会救助档案完善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档案实施方案性好,实施方案根据政策要求及时整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相关档案资料,对象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动态复核中,将线上复核资料及线下入户抽查资料归入对应对象档案并便于实施的,档案完善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具体细致,完整有效,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方案设计具体明确,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施内容粗略简单,方案表述含糊,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有缺项漏项的,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7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利用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重点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政策宣传方案设计,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宣传时间一年以上,宣传人数达到20000人以上的且方案合理,实施性好,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合理,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宣传时间8个月以上,宣传人数达到15000人以上的且方案设计较为合理,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宣传时间6个月以上,宣传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上的且方案设计一般,内容一般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宣传时间6个月以下,宣传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下的且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8 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依照“全员覆盖、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年度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执行和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内容等。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5场及以上,培训计划及培训方式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各项培训内容完善,有针对性的培训手册的 10 分;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4场培训计划具体,培训内容合理,有相关的培训手册的得8 分;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3场,培训计划完整,培训内容不够详实,有培训手册的得6 分;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2场,培训计划简单,培训方式不明确,培训内容有缺失的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9 服务承诺 15 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承诺,提供的承诺包含但不限于 履约能力、经济处罚措施等。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细致、详细具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可实施性强,经济处罚措施与项目契合度高,贴合本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的得 15 分;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要点明确、具备履约能力、经济处罚措施能够贴合本项目情况的得 11 分;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备履约能力,处罚措施力度不够, 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欠缺的得 7 分; 服务承诺内容片面、表述笼统的,有缺项漏项的得 3 分。
10 应急预案 15 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服务应急方案,包括:应急状 况预测、应急措施等内容。 能够符合项目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编制具体详实的应急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充实完整、流程清晰,方案与措施完 美衔接且切实可行的得 15 分; 能够结合采购需求的应急内容编制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覆盖全面,措施细致便于操作的得 11 分; 制定的应急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措施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7 分; 应急方案覆盖面较小,内容空洞,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 且存在缺项漏项的得 3 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分包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2023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 *.00 标的1-社会救助服务:服务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构建精准救助长效工作机制,不断适应困难群众多元化、高质量救助需求。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民政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 (民发[2017]153 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宁民规发[2018]2号)和《关于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民规发 [2023]11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宁财(综)发[2023] 187 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需要,以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服务需要为根本,以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核心,创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加强民政领域社会人才队*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政策引领、社会参与服务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二) (略) 场选择。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构建公开、公平、高效的救助服务供给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 (三)坚持便民惠民。满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基本需求,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增进部门协同,优化救助程序,方便困难群众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使各项惠民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服务对象与内容 (一)服务对象。 (略) 利通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因病、因学等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象;其他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 (二) 服务内容。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主动与村 (居)救助协理员、网格员联系,掌握辖区各类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定期走访收集家庭现状信息,建立主动发现工作台账,走访中如遇生活困难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情况的群众时,及时将信息告知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救助。 2.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根据低保及分散特困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协助民政局及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对在册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对象 100%实地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确保相关真实有效,内容完整。 3.社会救助档案完善服务。根据政策要求及时整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相关档案资料,做到救助对象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动态复核中,将线上复核资料及线下入户抽查资料归入对应对象档案中,确保档案完整、有效 4.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利用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重点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5.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依照“全员覆盖、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年度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2 场,逐步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执行和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入户核查 家计调查员入户调查14500户。 一年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指标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8 年11 月起至今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4 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方案 10 主动发现联系掌握各类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走访,收集信息并建立主动发现台账及时发现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困难群众。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服务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年走访12次以上,方案实施性突出重点,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方案设计较为清晰明确,年走访10次以上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不够透彻,年走访8次以上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年走访6次以上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详细,年走访6次以下,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5 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家计调查服务。根据低保及分散特困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协助民政局及各乡镇(农林场)工作人员对在册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对象100%实地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确保相关真实有效内容完整。项目的家计调查服务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具体细致,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方案详细周密,方案实施性好,由调查措施,项目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开展入户走访复核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方案设计析阐述清晰有一定的操作性、有调查措施,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不够透彻、实施措施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无详细调查走访复核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6 社会救助档案完善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档案实施方案性好,实施方案根据政策要求及时整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相关档案资料,对象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动态复核中,将线上复核资料及线下入户抽查资料归入对应对象档案并便于实施的,档案完善方案设计详尽完善,具体细致,完整有效,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方案设计具体明确,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方案设计施内容粗略简单,方案表述含糊,内容不够充分充实,有缺项漏项的,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7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利用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重点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政策宣传方案设计,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宣传时间一年以上,宣传人数达到20000人以上的且方案合理,实施性好,方案能提供便于实施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方案设计合理,内容充分详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的得10 分;宣传时间8个月以上,宣传人数达到15000人以上的且方案设计较为合理, 内容充分服务详实,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 分;宣传时间6个月以上,宣传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上的且方案设计一般,内容一般不够充分充实,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 分;宣传时间6个月以下,宣传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下的且服务内容欠缺实质性内容不够明确详细,可操作性低的得 4 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内容不够充分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8 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方案 10 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服务。依照“全员覆盖、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年度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执行和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内容等。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5场及以上,培训计划及培训方式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各项培训内容完善,有针对性的培训手册的 10 分;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4场培训计划具体,培训内容合理,有相关的培训手册的得8 分;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3场,培训计划完整,培训内容不够详实,有培训手册的得6 分;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2场,培训计划简单,培训方式不明确,培训内容有缺失的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9 服务承诺 15 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承诺,提供的承诺包含但不限于 履约能力、经济处罚措施等。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细致、详细具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可实施性强,经济处罚措施与项目契合度高,贴合本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的得 15 分;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要点明确、具备履约能力、经济处罚措施能够贴合本项目情况的得 11 分; 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备履约能力,处罚措施力度不够, 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欠缺的得 7 分; 服务承诺内容片面、表述笼统的,有缺项漏项的得 3 分。
10 应急预案 15 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服务应急方案,包括:应急状 况预测、应急措施等内容。 能够符合项目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编制具体详实的应急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充实完整、流程清晰,方案与措施完 美衔接且切实可行的得 15 分; 能够结合采购需求的应急内容编制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覆盖全面,措施细致便于操作的得 11 分; 制定的应急方案,各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措施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7 分; 应急方案覆盖面较小,内容空洞,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 且存在缺项漏项的得 3 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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