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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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萨尔图区 “一河(湖)一策”(2024-2026年)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内容: (略) 萨尔图区5个湖泡的“一河(湖)一策”方案清单(2024-2026年)编制对象主要包括:月亮泡、 (略) 泡、兰德湖、东水源泡、北湖
采购数量:5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河(湖)一策”方案(2024-2026 年)滚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深入开展河源现状情况调查,建立动态的、实时的、可叠加的、可溯源的数字化“一河一档”。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控制,要针对河源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源健康的关键瓶颈。与相关流域区域涉水规划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计划相协调。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要将《 (略) 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省总河湖长7号令《黑 (略) 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关于水安全 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河 湖智慧管护等重要内容纳入“一河(湖)一策”方案。同时,结合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和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制定符合发展实际、 强化河湖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的对策。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定。同时须经相关领域专家给予技术审定通过。
需满足的要求:一、一般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三、服务地点/施工地点 (略) 萨尔图区 四、付款方式 全额支付,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验收。 2、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在完成履约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 3、适合首付款制的政府采购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完成相应工作量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 五、验收要求 达到采购人验收要求且符合《“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质量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六、质保期及质保金 合格之日起1年内,负责数据更新 七、技术标准与要求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要求,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深入开展河源现状情况调查,建立动态的、实时的、可叠加的、可溯源的数字化“一河一档”。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控制,要针对河源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源健康的关键瓶颈。与相关流域区域涉水规划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计划相协调。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要将《 (略) 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省总河湖长7号令《黑 (略) 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关于水安全 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河湖智慧管护等重要内容纳入“一河(湖)一策”方案。
2.0000 2023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06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萨尔图区 “一河(湖)一策”(2024-2026年)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内容: (略) 萨尔图区5个湖泡的“一河(湖)一策”方案清单(2024-2026年)编制对象主要包括:月亮泡、 (略) 泡、兰德湖、东水源泡、北湖
采购数量:5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河(湖)一策”方案(2024-2026 年)滚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深入开展河源现状情况调查,建立动态的、实时的、可叠加的、可溯源的数字化“一河一档”。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控制,要针对河源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源健康的关键瓶颈。与相关流域区域涉水规划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计划相协调。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要将《 (略) 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省总河湖长7号令《黑 (略) 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关于水安全 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河 湖智慧管护等重要内容纳入“一河(湖)一策”方案。同时,结合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和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制定符合发展实际、 强化河湖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的对策。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定。同时须经相关领域专家给予技术审定通过。
需满足的要求:一、一般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三、服务地点/施工地点 (略) 萨尔图区 四、付款方式 全额支付,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验收。 2、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在完成履约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 3、适合首付款制的政府采购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完成相应工作量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 五、验收要求 达到采购人验收要求且符合《“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质量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六、质保期及质保金 合格之日起1年内,负责数据更新 七、技术标准与要求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要求,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深入开展河源现状情况调查,建立动态的、实时的、可叠加的、可溯源的数字化“一河一档”。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控制,要针对河源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河源健康的关键瓶颈。与相关流域区域涉水规划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计划相协调。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要将《 (略) 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省总河湖长7号令《黑 (略) 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关于水安全 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河湖智慧管护等重要内容纳入“一河(湖)一策”方案。
2.0000 2023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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